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13-2010 建标库

4.2  城市发电厂

4.2.1  电厂接入配电网方式应遵循分层、分区、分散接入的原则。

4.2.2  接入配电网的电厂应根据电厂的送出容量、送电距离、电网安全以及电网条件等因素论证后确定。电厂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电厂规模、单机容量和接入方式应符合所在城市配电网的要求。

4.2.3  接入配电网的电厂应简化主接线,减少出线回路数,避免二次升压。

4.2.4  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应配置专用的并、解列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