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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城市规!划区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规定 《。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区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规定的通知 河政!发〔20《1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  河池市城市规】划区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规》定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 ?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市住建部门)是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案【件的执法主体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案件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 河:池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国土部门)是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案件的执法主—体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案件《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是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案件的强制【拆除的组织、协【调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所属相关】。部门根?据强制执行的—。需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第【六条 公《安、:市政、工商、税【务、卫?生、食品药品—、环保?、水利、供电、供】水、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市:人民: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相关工【作 第七条 对】。于组织、教唆或【煽动群众阻》碍执法部门查—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对于以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为经】营场所的工商行政】管理等主管部—门,依法不得办理相关】证,照供电?、供水部门在—办理供电《、供水服务手—续前应当查验—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用电、用水【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对于没有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建设项》目或者没有产权证】明,文件的?房屋不得提》。供相应服《务, 第九条 市住建!、国土?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过程?中自:查明认定属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情,况向:。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通报《并备案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接到住建、》国土部门的》情况通报后不得再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项目办理证—照、供电《。。、供水?。已经办理《证照的?。应当限期收回—已经办理《供电、?供水的?应当及时《。停止:供电、供水 — 第十条 市—住建、国土部门【应,当建立?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巡!。查制度并《。。设立和?公布: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举报电话发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或!者接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举报!后市住建、》国土: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开展—。查处工?作对于正在实—施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当,场口头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违,法行为当《事人 《第三章 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认定 第】十一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   !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但是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三)不!按照规定期限对【临时建设实》。施,拆,除的;   【  (四)》其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的行为 —第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用地行为   !  (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用!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   》 , ,(二)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以土地入【股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赠予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     (—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或!使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开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使耕《地质量遭到破坏且不!易恢复的; — ,   ? (四)其他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十三条 【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依照:部门:职责分工的原—则由市住建部门、国!土部门分别负责 】 第四章 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 【第十四?条 属于《违法建?设案件的由市住【。建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立案?。查处 ? 第十五条 违法建!设,案件:经过立案调查后【应根据违法建—设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市住《建部门向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市住》建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将案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授权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 第五章 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 第】十七条 《属于违法用地案件】的由市国土》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立案查【处 第《。十八条 《违法用地案件—经过立案调查后应根!据违法用《地的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一)—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 】   ?。。 (:二)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以非法【所得:。5,0%以下罚》款,     (【三)破?坏耕地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土《地,开垦费2倍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市国土部门向!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市国土【部门应当在法定起诉!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章 强制拆!除 第二十条 对!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必须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项目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对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必:须,强,制拆除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市国】土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应当提前告知当!事人强?制拆除决定和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相关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当事:人是公民的通知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上级单位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实施强制拆】除 第二十—二条 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并确定公安、市政!、工:商、环保、水利、】供电、供水、—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配合单位的职责】  ? , , 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通知当事人!清理有关物品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应《当制作财《。物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字的应!当由违?法建设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员到场签字确【认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财物《运送到?指定场所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拒绝接】收的依法《办理:提存 第二—十三:条 对于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市住建!部门向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后》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拒不《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市住建部门应!当,立即将案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依法对违—法建:设施工现场》进行查封或是—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第【二十四条 》市,住建部门对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可,以在公共媒》体或者建设工程【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建设单位》或者其?所有:人、:管理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公—告期间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拒不接受《处理的?市住建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实施】强,制拆:除 第七》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五条 立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市住建部门及【时,做出立?。案决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市国土部门—及,时做出立案决定 !第二十六条 调【查取证  —   对于已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执法主【体,单位应当进行现场勘!测、调查《制作现场勘查笔录执!法主:体单位应当书面通】知,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调查—。 第二十》七条 作出处罚【决定     】执法:主体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具体—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辩、陈述、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送达?     —执法主体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依法应当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项目经市住建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强制执行】依法:应当强制拆除—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市国土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市!住建:、国土部《门监察?及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一)不按》时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巡查的【。。;     (二!)发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或是接【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制—止、立?。。案查处的;  】   (三)当事人!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对违法建设自行【拆除市住《建部门办案》人员未按照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将案情—向市人民《。政府汇报的 【    (四)当事!人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对违?法用地项目自—行,拆除市国土部门办】案人员未按照—规定在?法定起诉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 ,第三十一《条 在申请人不能提!供经:营场所的规划建【设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为申请》人办理相《关证照的或是—对利:用违法建筑物—从事经营活动不及】时查处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在申》请人不能《提供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用电、用水!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对申】请人给予供》水、供电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供—水、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对于在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过程】中出现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不及时出》警进行处置》或是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不依?法进行处理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如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且?不自行停止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市国土资源局解释 !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