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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城市规划区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规定》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区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规定的通知
河!政发〔201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
河池市城!市规划区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规—。定已经市二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市住建!部门)是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案《件的执法主》体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案件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 河池—。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国土部门)是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案件的《执,。法主体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案件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是河:池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案【件的强制拆》除的组织、协调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所属相关部门—根据强制执》行的需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第六条 公!安、:市政、工商、税务】、,卫生、食《品药品、《环保、水利、供电、!供水、?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市人民?。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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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于组织!、教唆或《煽动群众《阻,。碍执法部门查处、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对于以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为经】营场所的《工商行?政,。管理等主《管部门依法不—得,办理相关证照—供电、供水部门在办!理供电?、供水服务手续【。前应当查验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用电、用水—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对《于没有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建《设项目或者没有【产权证明文件的房屋!不得提供相应服【务,
第九条 市【住建:、国土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过,程中自查明认定属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情况向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通!报并备案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接】到住:建、国土部门的情】。况通报后不得再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项!目,办理:证照、供电》、供:水已经办理证照的应!当限期收《。回已经办理供电【、供水的《应当及?时停止供《电、供?水
第十》条 市住建、—国土部门应当建【立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巡查制》度并设立和公—布违法建设违法【。用地举报电话发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或者】接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举报后市住【建、国土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开展查处工作【对于正在实施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当场口》头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违法行为当事!人
第三章 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认【定,
第?十一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
》 (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但是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三)不按照规定期】限,对临时建设实—施拆除的;
】。 (四)其【他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的行为
【第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法用地行为
! ?(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用:各种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
【 , (二)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非法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以土地入股【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赠予?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 : (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或使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开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使耕地质量遭!到破坏?且不易恢复的;
! (四—)其他?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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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依—照,。部门职责分工的原则!由市住建部门、【国土部门《分别负责
第【四,章 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
》第十:四条: 属于违法建设案件!的由市住建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立案查处
第十!五条 违法建设案】件经过立案调查后】应根据?违,法建设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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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市住:建部门向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市!住建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将案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授权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第五章 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
?第十七条 属—于违法用地案件【的由市国土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立】案,。查处
《第十八?条 违法用地案件】经过立案调查后应】根据违法《。用地:的具体情况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一)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
(【二):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以【非法所得《50%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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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破—坏耕地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可以并《处土地开垦费2【。倍,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市,。国土:部门向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市国》土部门应当在法定起!诉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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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强制:拆除
第二十【。条 :对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必须】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项—目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对】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必须】强制拆除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市国—土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应:当提:前告知当事》人强制拆除决—定和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相关》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当事人是公民的】通知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通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上级》。。单位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实施强制拆【除
第二十二【条 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并确定公!安、市?。政、工商、》环保:、水利、供电、【供水、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配合单!位的职责
】 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通知当?。事人清理有关物品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应当制—作财物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不签》字的应当由违法建】设,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员到《场签字确认》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将财物运【送到指?定场所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拒绝】接收的依法办理提】存
?。第二十三条 —对于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市住建【部门向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后》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拒不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市住建】。部门应?当立即将《案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依法—对违法建《设施工现场进行【查封或是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第二《十,四条 市住建部门】对无法确定违法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可以在公共!媒体:。或者建设工程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建—设单位或者其—所有人、管理人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公告期间届!满,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者建!设,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拒不接受】处理的市住》。建部门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实施强制【拆除:
第七章 —执法:程序
第》二十:五条 立案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市住建部门及时做】出立案决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市国—土部:门及:。时做出立案决定【
第二十六条 】调查取?。证
对】。于已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执法主体》单位应当进行现场勘!测、调查制作—现场:勘查笔录执法主【体单位应当书面通知!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调查
第二】。十,七条 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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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主体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具体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辩、陈述、】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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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单位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依!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依法》。应当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项目经市住!建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强制】执行依法应当强制拆!除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市国土—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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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 市住建、【国土:部,门监察及《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一)不按时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巡】。查,的;
【 (二)发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或是接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制止?、,立,案查处的;
【 ? (三)当事—人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对【违法建?设,自行拆除市住—建部门办案》人员未按照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将案情向《市人民政《府汇报的
【 (四)当【事人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对违【法用地项目自行拆除!市国土部门办案人】。员未按照规》定在法定起诉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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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在申请人不能—提供经营场》所的规划建设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为申?请人办理相关证照的!或是对利用违法建筑!物从事经营活动不及!时查处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在申请【人不能?提供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用电、用水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对:申,请人:给予供水《、供:电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供:水、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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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对】于在: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过程中出现【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不及时出警》。进行处置《或是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不依?法进:行处理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及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如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且不自行停—。止违法行为不按规】定,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市国土】资源:局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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