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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设备检测维护】管理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4]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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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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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我《市一:些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检?测,、维修火灾隐患【不,同程度存在更为【严重的?是有的建筑消防【设施已完全失去【原有的防火》、灭火功能形—同虚设发《生火灾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加强【我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设》备检测和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公(消防)![2002]8【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04?年3月?。1日起凡含》有下列建《筑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先由具备建筑消】防,设施及电《气防火安全检测【资质的合法社会【检测中介机构—进行技术测试并取得!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安全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后方可申—报消防?。验收对未经检测【或经检测不合格【的建筑项目》公安消?防部门不予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下列是必须检—测的项?。目
》(一)消防供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二】)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施;【
《(三)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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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 (五)建》筑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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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易燃易—爆和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设】施及电气设备—
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二十条【“建筑?工程经消防》验收:后建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的规定凡已投】入使用的建筑其消防!。设施每年应》检测一?。次对不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经公安—消,防部门指出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因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造成—建筑消防《设施失效或电气火】灾发生酿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查?处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督促各有关单位】、场:所按要求认真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各!县(市)区》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场所!进行消?。防设施和电气设【备防火安全检测并做!好,档案记录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预防和减少!。建,筑火灾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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