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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贺州!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市—。。城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逐步?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城区、【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经济适【用住房 第五【条 贺州市房产管理!局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产局)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市发改《(价格?),、住建、财政、国】土、监察、》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工作 】 第七条 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报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经!济,发展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数【量不少于当地—商品房建设用—地数:。量,的20%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十:条,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住房公积》金具:体规定的前》提,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房产【局准予购房的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 建设管》理 :。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四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形式约】定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项目资?本金、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房产局直接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既满足住户的!居住需求又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良【好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房建设项!目竣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一户一验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当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其:销售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局依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由市!。。房产局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价格出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公?布的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公布的其它费用!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市房产局—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划拨土地—价款列入开》发成本 第二十四!。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由【市房产局按公布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我【市低收入家庭—出售: 第二十六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本市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或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二):已婚或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三)?无房或住房困难户】;    —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控制?在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左,右, ,。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它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收?养关系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第,二,十八:条 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并已达到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符合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向:。。市房产局《领取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调查审批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户口(居住)— 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属外来!务工和?调入本市工作的人】员还:须提供原户口(【。居住)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当地房产》(改)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     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第三十条 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现!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产?(改)部《门可: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 第三十一条【 市房产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媒体》和市房产《局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无异议或【经核实?投诉不实的发—放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市房产?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通过参?加公开随机》抽签取得房源号【资格和?候,。补序号取《得房源号资格的【发,放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未取得房源号资【格,的申购人编》制,轮候名册《按序号依次替—补选购住房》 :第,三十三条 》申请家?庭,取,得房源号资格后【、交房前放弃购买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其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第三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购买的住!房面积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1?995〕39—号)文件规定执行】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补交?差价款 第三十】五条 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达到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将原?购住房退回产权【。单位或?者由:政府收购用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原产权单位同【意不退回、政府不收!购的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与原购住—房面积之和超过(】桂政办?。发〔:1995〕39号】)文件规定的住【房享受面积标准【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补交差价》。款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差价款由市—房,产局负?责收取存入市财政专!用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市房委会《。批准专项用于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并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集:资建房 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纳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其》建设:、管理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房产局批准可以利!用单位原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建房 》 第三十《。九条: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第】四十条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无》房户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房产局—。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 单位《集资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四十二条》 ,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房改?办的监督 第七章! 权属登记及交易】管理 第四—十,三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等有关资料】办理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严格审核【准,购证上购房人是否】与登记所有》权人:。相符不相符的不予】登记:;办理?权属登记《应分别在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购【房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应,到市房产局》办理:个人住?房档案 第四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四十五条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房产局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折旧计】算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 ,第,四十六条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其!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已交的超标》面积价款)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申请—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并凭—。市房产局出》具,。的证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凭市房—产,局出具的证明相应】在其房?地权证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注记申请家庭向政府!交纳的相关价款由】市房产局负责收【取作为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基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 第四十《七条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裁定【、,。判决等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产局审—核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 物业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全!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 第!四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第五》十,。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市—房产:局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 第五十二条— 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     》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十三条 对!提供:虚假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个人取消《其购房资《格其住房由市房产】局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能回购的》由市房产局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评估价的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 第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5日起实施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贺?政发〔20》0,5〕2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