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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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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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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贺州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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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市《城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逐步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城区、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经济适用住!。房
第五》条 贺州市房产管理!局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产局)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市:发改(价格)、住】建、财政、国土【、监察、《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报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经济发展《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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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数】量,不少于当地商品房】建设用地数量的【20%?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十条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住房公积金》具体规?定的前提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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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房产局准予购房!的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 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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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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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形式约定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项【目资本金、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房产局直接】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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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既?满足住户的居—住需求?又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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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良好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房建—设项:目竣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一!户一验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当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其销》售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局依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由市房产局【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价格出》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公布的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公布】的其:它费用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市房产【局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划拨土地!价款列?入开发?成本
第二十【四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由市房产局按】公布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我市低】收入:家庭出售
—第,二十:六,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本市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或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二)已婚或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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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房或住房】困难户;《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控制在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左右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它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收》养关系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第二十八条 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并已达《到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符合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向市】房产局领取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调,查审批?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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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户口】(,居,住) 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属外来务!工和调入本》市工作的人》员还须提供原—户口(?居住)?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当地房产(改)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 ,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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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现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产】(改)部门》可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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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市:房产: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媒体和市房产局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无异议?或,经核实投诉不实【的发:放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市房产【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通过参《加公:开随机?抽,签取得房源号资【格和候补序号—。。取得房源号资格【。的发放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未取?得房源号资格—的申购人编制轮候名!。册按序号依次—替补选购住》房,
第?三十三条 》。申,请家庭?取得房源号资格后】、交:房前放弃购买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其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第三!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购买的!住房面积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1995〕3!9号)?文件规定执》行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补交差价款
第!三十:五条 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达到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将原购住房退【回产权单位或者由政!府收购用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原产【权单位同意不退【回、政府不收购的】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与原购住!房面积之和超过(桂!政,办发〔199—5〕3?9号:),文件规?定的住?房享受面积标—准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补交【差价款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差价款!。由市房产局》负责收取存入市财政!。专用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市房委【会批准专项》用于: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并?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集资建【。房
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纳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其建设?、管理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房产?局批:。准可以利用单位原】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建房》
第三十九条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第四》十,条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无:。房户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房产》局,。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 —单位集资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四十—二条: 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房改】办的监督《
第七章 —权,属登记及交易管【理
第四十—三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等—有关资料办理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严格审《核准购证上》购房人是《否与:登,记所:有,权人相符《不相符?的不:予登记;办》理权:属登记应分别在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购?房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应到—市房产?局办:理个人住房》档案
第四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四十!五条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房产局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折旧计算《。。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四十六条】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其,。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已交?的超:标面积价款》),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申请【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并凭】市房产局出具—的证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凭市房产》局出具的证明相应】在其房地权证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注记申《。请家庭向政府交【纳的相关价款由市】房产局负责收取【作,为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基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七条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裁定、判决等!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产局》审,核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 物业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全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
第【四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第五十?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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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市房产局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第五十二条】 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 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十三!条 对提供虚假【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个人》。取消其购房资格其】住房由市房》产局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能回购的由!市,房产局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评估价的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5日起实—施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贺政发〔2005】〕2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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