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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 ,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贺州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市城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逐步》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城?。。区,、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经济—适用住房《 第五条 —贺州市房产管理局】。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产局)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市发改(—价格)、住建、【财政、?国土:、监察、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报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经济发展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数,。量不少于当地商品】房建设用地》。数量的20%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 第十?。条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住房公积金》具体规定的》前提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房产局准予》购房的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 —建设管理《 ,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四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形式约—定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项目资本金—、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房产局】直接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既满足住】户的居住《需,求,又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良好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房建设】项目竣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一户一》验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当?。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章 价?格管理 《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其销售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局依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由市房产【局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价格出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公布的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公布的其!它费用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市房产局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划拨土地价款列【。入开发成《本 第二十四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五章! 销售管理 —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由,市房产局按公布【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我市低收入—家庭出?售 : 第二十六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具有本》市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或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二)已婚《或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    《 (三)无房或住】房困难户;》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控制在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左右 【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它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收养【关系:。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第二】十八条? 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并已—达到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第二十九》条 :符合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向市《房产局领《取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调查审《批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户口(居!住) ?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属外来务工和】调入本?市,工作的人员还须提供!原户口(居住)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当地房产(改)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   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现—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产(改)部门【可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 第《。三十:一条 市房产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媒体和市房》产局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无异议或经【核实投?诉不:实的发放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市:房产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通过参加》公开随机《抽,签,取得房源号资格和候!补序:号取得房源号资【。格的发放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未—取得房源号资—格的申购人编制【轮,候名册按序号—依,次替补选购住房 !。第三十三条 —申请:家庭取?得房源号《资格后、《交房前放弃购买【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其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第三—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购买!的住房面积》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199!5〕3?9号)?。。文件规?定执行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补交差价款 【第三十五条 —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达到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将原购住!房,退回产权单位或者由!政府:收购用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原产》权单位同意不退【回、政府不收—购,的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与,原购住房面积之和】超过(桂《政办发〔19—95〕39号—)文件规定的住房】享受面积标准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补交差价款—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差价款由市房—产局负责收取存入市!财,政专用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市房?委会批准专项用于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并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集资建《。房 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纳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其建设、》管,理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房—产局批准可》以利用单位原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建房 】第三十九条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第四十条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无?房户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房产局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 单位】集资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四十二条】 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房改办的监督 !第七章 权属登记及!交易管理《 第四十三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等有关资》料办理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严格审?核准购证上购房人】是否与登记》所有权?人相符不相符的不予!登记;办《理权属登记》应分别在《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购【房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应到市房产局办!理个:。人住房档案 — 第:四,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四十五】条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房产局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折旧计算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 第四十六条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其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已交的超!。标面积价款)—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申请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并凭】市房产局出具的证】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凭市房产局!出具:的证明相应在其房地!权,证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注记申请家庭向政!府交纳的《相关价款由市房产】局负责收取》。作为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基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 ,。第四十?七条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裁定、判】决等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产局审核!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 物!业管理 《 第四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全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 》 第四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 第五十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市房产局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 第五十《二条 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十三?条 对提供虚假【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个人取消其购】房资格?其住房由市房产【局,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能!回购的由市房产【局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评估—价的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十章! 附 则 》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5日起【实施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贺政发!〔2005》〕2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