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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 ,。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贺州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市市城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逐步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城区、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经【济适用住房 — ,第五:条 贺州市房产管理!局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产局)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 市发改!(价格)、住建、】财政:、国土、监察、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工作 【 第七条 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报政府《审批后纳入本市经】济发展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纳《入本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数量不少于当地】商,品,。房建设?用地数量的》20%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十条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住房公—积金具体规定—的前提?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房产局准予!。购房的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四【条 :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形【式约定?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项目资本金》、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房?产局直接组》织建设 《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既满?足住户的居住需求又!考虑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经济适用—住房:的施工和监理应当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具有资质《、,良好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建筑企业和监—理公司实施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房建设!项目竣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一户一验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当》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其销售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局依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由】市房产局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价格出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公:布的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公【布的其它费用—。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市,房,产局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 第二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的划拨土地【。价款列入开发—成本 第二十四】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五章 销售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由市房产】局按公布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我市低—收入家庭出售 】第,二十六?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本》市市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或在—本市:市城区居住、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  (二)已婚或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 ,。(三)无房或住房困!难户:; :    《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控制】在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左右》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它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收】养关系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第【二十八条 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并—已达到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符合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向市房?产局:领,取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调》查,审批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户口(居住—。) 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属外》来务:。工和调入本市工【作的人员还须—提供原户口(居住)!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当地房产】(,。改)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申请家庭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现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产【(改:)部门可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核实 第三【十一条 市》房产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在媒体》和市房产局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内对申请家庭有【异议的?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无异议或《经核实投诉不实的】发放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 》 第三十二条 市】房产局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通《过参加?。公开随机抽签取【得房源?号资格和候补序号】。取得房源号资—格的发放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未取《得房源号资格—的申购人编制轮候名!册按序号依次—。替补选购《。住房 第》三十三条《 申请家庭取得房源!。。号资格后、交房前】放弃购买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其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第三—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持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购买的住房面积【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控:制职工住宅》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1】995〕《39号?),文件:规定:执行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补交差价—款 第三十五条】 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达到住房【享受面?积标:准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将!原购住房退回产权单!位或者由《政,府收购用《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原产权单位》同意:不退回、政府不【。收购的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与原购】。住,房,面积之和超》过(桂政《办发〔199—5〕39号)文件规!定的:住房享受面》积标准?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补交差价款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差价【款由市房《产局负责收取存入市!财政专用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市!房委会批《准专项用于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并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集资建房 第!三十七?条 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纳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其建!设、管理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房产:局批准可以利—用,单,位原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建房 第三十【九条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第四《十条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无房户】。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房产局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 单位集资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第!四十:。二条: ,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房改办的监【督 第《七,章,。 权属登记及—交易管?理 第四》十,。三,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等有—关资:料办理权《属登记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严格审核—准购证上《购房人是否》与登记所有权人【相符不相符的—不予登记;办理权属!登记应分别》在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购房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后应到市房!产局办理个》人住房?档案 第四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四十五条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房产!。局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折旧计《算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四十六条】 申请家庭》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其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已交的超标面【积价款)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申请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纳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并—凭市房产《局出具的《证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凭市房产局【出具的证明相—应在:其房地?权证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注记申》请家庭向政府交纳的!。。相关价款由市房产局!负责收取作为—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基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 : 第四十七》条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裁定、判决等—。。。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产局审核】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 物》业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物业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全】。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 【第,四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选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也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等机构的指!导下由居民自我管理!提,供符合居《住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物业服务《 , 第:五十条?。 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市房产局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第,五十二条 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   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十?三条 对《提供虚假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的个人取—消,其购房资格其住房由!市房产局按原购房】价格从购房之日【起每年?扣减1%计算作【价收回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能—回购的由《市房产?局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评估价的—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6《月15日《起实施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贺政发〔》2005〕2—8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