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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试行】规定(201—0) 贺政办发】。〔,2,010〕2》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    《 贺州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已经贺州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   ? 本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容:积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面积的计算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中容?积率指标的核定,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 为:提高地下空间—利用率,对》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符合】。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的,地下建筑物,如地下!室、:半地:下室、配电室、各类!。泵(:站,)房、防灾减灾通】道、地?下通道等《配套设施用房—,其面?积不计入计算容【积率的范围;对地】下空间作为商场等】经营:性用房的《,其:面积计入计算容积率!的范围 架【空层用作公共通道、!绿化、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其《面积不计《入计:算容积率《的范围? 第四条 —容积率是规划设计条!。件中:重要的开发强度【指标,?必须经法定程—序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并在规划实施管理!中,严格:遵守 第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应当严格依—。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确定的—地块容积率指标不】应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定 第六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开发强度、建—筑后退红《线等规划《条件和建筑体量方】案,(含:。建筑长、宽》、高指标)》,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及建筑—体量方案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 为将贺州》市建设有贺州特色】的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华南—生态旅游名城,规划!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    1.绿【地率不?得低于:新区—建设项?目33%,旧城【改造:项目2?8%,工业区—项目25%;—    — 2.停车位不得】低于:商业建—设项目按照规范执】行,新?区建设?项,目按:住宅户数1:1配备!,旧城改造项目【。按住宅户数1:0.!7,配备; 《 ,  : ,  3.建》筑红线后退:按规定!的建筑后退为基础】,每加高《一层:,建:筑后:退,增,加0.5米;—     4】.在规划区范围有】石山的,在》山体起伏点》起50?米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0米,【在山体起伏点—。起10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8米 ! 第八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九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中:,必须严《格容积率《指标: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严格【审查容积率指标,】。并对:各,环节审批结果公示;!对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与!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相《符合 ? 第十?。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确需调整—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设用地所在区域因!城,市、镇规划调—整需要增加建—设强度的;  ! ,。  2.《建设用地区》域,为城市提供公—共空间和设施,并】。符合周围整体环【境要求的;》 ?    3.—建设:用地原?有建设?限制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   4.住宅【建,设用:。地,在符合本—条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周边区域公共—配套设施(如—中小:学、幼儿园等)【所能承担的条件【; : ?    《5,.城:市总体规划》。或专业规划修改【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   》 ,。 6.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等城市公共》利益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7.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8.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的建设项目,应】根据下列程序—进行:  【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变更:容积率?的书面申请,陈【述调整理由和具【。体调整方案,并附调!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   》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调整】容,积率:的申请?后,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容积率调【整不降低绿》地率,提高容积【率必须降低建筑密度!;     】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示】,并收集、梳—理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 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专家!的论证意见及征求】到的利害关系人【意见,依《法提出容《积率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城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   5.经—城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6.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补交等手续》 ,。涉,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准文件?、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听证】)等材料,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备!。查 第《十二条 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容积率【的建设项《目,,经国土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或重新挂—牌出让?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许可—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时,要严格审查建】设用地容积率和【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允许的》容积率和总建—筑面:积,。 , 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查时,发现—实际容积率超出规】划条件或者超—出按规定程序批准】调整的容积》率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对违!。法建设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行为,?对擅自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要追究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监察机关【依法对?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追究行政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