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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建筑—层高:。控制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大层高—。隐,。。形跃层建《筑,的规划管理明确【建筑层高控》。制保障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各类民用【建筑的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建筑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大层!高隐形跃层建—筑,。是,指,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时超》出正常的标准—提高建筑《层高:的建筑
第四条 !建,筑层高控制》
一—、住宅建筑》
》低,层住宅的《。建筑层高为3.03!.6:米多:层、中?高层以及高层—。住宅建筑层高为2】.83.O米—
二、公】寓建筑
公!寓建筑分为居住型】公寓、酒店式公寓】、商务(办公)公】寓,、公寓式《酒店及?公寓式办《公等
居住!型公寓、《酒店式公寓、—商务(办公)公寓】。等,各类公寓建》筑性质为《居住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在?商业:金融业用地》上兼容建设》
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的建筑使《用功能分别为酒店和!办公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
!在商业服《务金融业用地上【规划的各类公—寓建筑层高》不得大?。于4.5米按成套住!。宅建筑?。设计的建筑》层高不得大于3【.0米
【 在:居住用地上规划的各!类,公寓建筑层高—不得大于3.0米 !
? 三、商业、办】。公建筑?
办—公用房?、普:通,商业用房的层高不】得大:。于4.5《米底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大型超市《、专业?市场及特《殊专业功能的建筑除!外,
: : 上述建筑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和大型会!议室公共部分不计】。入超高?范围:
第五条 —住,宅建:筑设计层高超出规】定,。层高:的不:予,规划:许可
第六—。条 各类公寓建筑设!计层:。高超出?。第四条规定的其【建筑面积按》以下公式计算—并折算计入容积【率涉及的各项规费】。仍按标准层》建筑面积《缴纳:
》S=K?(S1-《S,2)+S2
! 其:中式中S计入容【积,率,的各层?建,筑面积
】K建筑?层高:超,标系数其值为—建筑设计层高H与规!。定层高I的比—值H/I
— , S1-标准层】建筑面积
!S2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和《大型会议室等—公共服务部》分的建筑面积
】。第七条 市属—各县的高《层建筑层高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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