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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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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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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政,办〔20《13〕14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2013年4月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建设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5!〕12?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以下简》称公益?性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或: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
》 《 (一)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项】目(: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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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
:。
, ? (三)信息】化项目;《
: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
】第三条 公益性【项,。目原则上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负责建设【管,理因特殊原》因不宜由市重—点,局建:设管理的须报市政】府批准
—
《 第四条《 公益性项目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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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市发改委《负责公益性项目【。建设统?筹管理牵《头编制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及组织【项目:审批
】 市财政局负】。责提出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资】金规模安《排和管理具》。体项:目资金?
》 市招管局负】责公益性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
市!重点局负责公益【性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
:。 ,。 : 市国《资委负责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管理;会】。同市发改委负责【信息化项《目审批
!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本系统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按【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
? ?。 市城乡建委、【监察局、国土局、审!计局、规划》。局、环保局》、人防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公益性】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
》第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 》 (二)负责办理】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规划许可、消【防许可及土地审【批等开工前的法定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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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参与工》程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章 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 市《发改委负责》征集和?编制全社会中长期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库实行项!目储备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储】备库中选《取,
《
第八【条 列入储备—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规定—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上【。。。应,是已纳入《专项规划的项目
!
《 第?九,。。条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已列【入,储备库?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四章 年度!计,划编制
》第十条 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应当在年度资—金控制规模内按照】“保重点《。、保民生《”和“续建优先、新!开适量?、留有余量”的【原则确保项目—具备:当年开工条》件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楼:堂馆所
【
》第十一?条 :编制程序《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续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类别!于,每年7月《底前向?市发改委申报—下一年度《公益性项目计划【其中续建项目需【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投资额—、资金拨付情况以】及下一年度》计划和资金》需求等相《关材料?;计划新开工项目需!附,项目建议书、—政策:依据:及其他支撑》性材料
— (二【)市发改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征求:市财政、国土—、,规划、重点局等【单位意见编制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草案》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于每年》12月份下》达下一年度公益性】项目计划
!
第十》二条 凡未列入【当年:计划的公益性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立项确需建设的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列入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立项程序报批!
:第五:章 项?目审批?与管理
》第十三条 审批【程序 ?
?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依据下达的【市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向市发改!委申报立项
! : (?二)在立项批—。复范围内市重点局会!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发《改委审批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
:
》 第?十四条 市重点局应!当按照?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招标方式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与动》态管理
【
第》十五条? ,公益:性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在实《施阶段?确需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的须在—变更内容实施—前履行变更》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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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公》益性项目变更报批】程,序
《 (一)因!政策调整、技术、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设计且【不增加政府投资的】由市重点局会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会商后备!案
》 (》二):非因政策调整—、技术、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而做出的重大设计变!更或需要增加政【府投资的由市重【点局会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
?。
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施工图纸、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或因管—理,不善:等造:成投:资概算?增加的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城乡建》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 资金拨付及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 市重点局》或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向【市财政局提出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局:审,查后及时拨付资【金,当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在年底前未开工!建设的所拨付的【资金由市财政局收回!确需再?安排的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 :。第十九条 公益性】。项目建设《完成:。后市重点局或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并【在3个月内编制完】成,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价》款和竣工财务决算开!展,审计财政部门—应当依据《相应审?计结果作为支—付资金?和,办理资产移交的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市信息化项目纳入公!益性项?目统一?管理按我市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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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合肥市】市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8《〕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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