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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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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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政办〔20—1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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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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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建,设,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5〕12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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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以下简称公益【性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或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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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项目(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
《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
【 (三》),信息化项目;
】 》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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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公益性—项目原则上》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负责建【设管理?因,特殊原因不》宜由市重《点,局建设管《理的须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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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公益!性项目?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市》发改委负责》公益性项目建设【统筹管理牵头—编制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及组织》项目:审批
! :市财政局负责提出】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资金《规模安排和管理【。具,体,项目资金
! ?市招管局负责—公益性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
】 市?重点局负责公益性】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 市国【资委负责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管理;会同市】发改委负责信—息化项目审批
】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本系统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按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 , 市城—乡建委?、监察局、国土【局、审计局、规划局!、环保?局、人防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公益性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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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 ? (《二):负责办理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规划许可《、,消防许?可及土地审批—等开工前《的法定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
! 《。(三)参与工程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章【 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 市发改委负】责征集和编制—。全,社会中长《期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库,实行项目储备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储备库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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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列入储备!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规定!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上应是已纳入专】项规划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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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已列入储备库项目】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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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年》度计划编制
第十!条 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应当在年》度,。。资金:控制:规模:内按照“《保,重点、保民生”和】。“续建优先、新开适!量,、留有余量”—的,原则确保项目具【备当年开《工条件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楼《堂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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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编制》程序
】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续【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类别于每—年7月?底前向市发改委申】报下一?年度公益性项目计划!其中续建项目—需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投资额、资】金拨付情《况以及?下一年度计划和资】金需求等相关材【料;计划新开工【项目需附项目—建,议书、政策》依据及?。其他支?。撑性材料
【 (二【。)市发改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征》求市:财政:。、国土、规划、重点!局等:单位意见编制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草案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于每年?12月份《下达下一《年度公益性项目计划!
— , 第十二条 凡未】列,入当年计划的公益】性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立项确【需建设?的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列,入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立项程序—报批:
第五章 项目】审批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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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审批程?序
《 》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依》。据下达的市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向市发改委申报【。立项
】 :(二)在立项批复范!围内市重点局—会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发改委》审,批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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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重点局应【当,按照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招标方】。式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与—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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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公益性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在》实施阶段确需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的须在变更】内容:实,施前履行变》更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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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条》 公益性项目变更】报批程序
】。 (一)因】政策调整《、技:术、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设计【且不增?加政府投资的由市重!点局会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会商后备案
! 》(二)非因》政策调整、技术、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而做!出的:重大:设,计变更或需要—增加政府投资—的由市重点局会【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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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施】工图纸、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或因管理不善【等造:成投资概算增加的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城乡建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 资!金拨付及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 市重点局或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向市财政》局提出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局【审查后?及时拨付资金当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在?年底前未开工—建设的所拨付的资金!由市财政局收回确需!再安:排的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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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公益性项》目,建设完成后市重【点,局或:。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并在【3个月内编制完【成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价款和竣工财务决!算,开,展审计财政部门【。应当依据相应审【计结果作为》支付资金和办理资】产移交?的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市信:息化项目纳入公益】性项目统一管—理按我市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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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合肥市市》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8〕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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