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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办法 【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合政办〔20—1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合肥市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4月9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建设与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5〕12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以下简称公》益性项目)是指【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或用市级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公益性项目主要包括!     】(,一)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项目(【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 !    《 (三)信息—化项目; 【 ,    (》四)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 【 第三条 公益【性项目原则上—。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负责建设管理因特】殊原因不宜由市重】点局建设《管理的须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 公益性项目】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市发改》委负责公《益性项目建设统筹】管理牵?头编制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及组织项】目审批?  —   市财政局负】责提:出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资金》。规模安排和管理【具体:项目资金 —   《  市招管》局负责?公益性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工作 【     —市重:点局负责公益性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     市国资委!负责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管理;会同市发改!委负责信《息化项目审》批 :    —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本—系统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按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     市城!乡建委、监察局、】国土局、审计局【、规:划局、环保》局、人防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公】益性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 项目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     (二!)负:责办理环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规—划许:可、消?防许可及土地审【批等开工前的法定】建设手?续,等相关工作; !   ?  (三《)参与工《程招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及工程竣工验—收 : 第三?章 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 市发—改委负责《征,集和编?。制全社会中》。长期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库实行项目!储备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储备库中》选取 》 《 第八条》 ,列入储?备库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规定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上:应是已纳入专项规划!的项目 — 《 第九?条 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已列入储备库】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四章】 年度计划编制 !第十条 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应,当在:年度资金控制规模】内按照“保重点【、保民生”》和“续建优》先、:新开适量、留—有余:量”的原则》确保项目具备—当年开工条》件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楼堂馆所 【 ? , , 第十一条 编【制程序 —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续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类别?于每:年7月底《。前向市发改委申报】下一年度《公益性项目计—划,其中续?建,项目需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投资额、!资金:拨付情况《以及下一年度计划和!资金需求等相—关材:料;计划《新开工?项目需附《项目建议书、政策】依据及其他支撑【性材料  】。   ?(二:)市发改委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征求市财政—、国土、《规划、重点局等单】。位意见?编制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草案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于每年12》月份下达下一年度】公益性项目计—划 !第十二条 凡未列入!当年计?划的公益性项目【一律不予批准立【项确:。需建设的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列入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立项程序报批【 第五章》 项目审批》与管理 第—。十三条 《审,。批程序 —。    》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依据下达的市公益性!项目年度计》划向市发改委申报】。立项 《     (二)!在立项批《复范围内市重点局】会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并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发改《委审批?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 》 ?第十四?条 市重点局应【当按照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含概算)通过!招标方式《组织项目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与】动态管理《 — 第十五条 公】益性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在实施阶段确需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的:须在变更内》容实施前履行变更报!批程序 》 第十】六条 公《益性项目变更报【批程序 》 ,  :   ?(一)因《政,策调整、技》术、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设计!且不增?加政府投资》的由市重点局—会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会:商后:备案 —    (》二,)非因政策》调整、?技术、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而?做出的重大》设计变更《或需要增加政府投资!的由市?重,点局会?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 —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施工图纸!、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或因管!。理不善等造成—。投资概算增》加的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城乡建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六《章 资金拨》付及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 市重点局或【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向市】财政局?提出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市财政】局审查?后,及时拨付资金—当年计划新开—工项目在年底前未】开工建设的所拨付】的资金由市财政【局收回确需再—安,。排的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 ? , 第十九条 公!益,性项目建设完成【后市重点局或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开展工】程价款结算并在3】个月内编制完成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价款】和竣工财务决算开展!审,计财政?部门应当依据相应审!计结果作《为支付?。资金和?办理资产移交的依】据 ?第七章 《附则 ?。 第二?十条 市《信息化项《目纳入公益性—项目统一管理—按我市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合肥市市级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8〕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