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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贺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贺【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贺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一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贺州市市《区,。范,围内(包《括贺州市各》类,开发区)的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贺州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 :  : 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委托】贺州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建《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第!五条 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城市?建,设,方面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与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见附件)落实档【案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保证档案的!收集与工程》的建设同《步进行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 第七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 第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属于市重点—工程:的并应有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馆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凡没】。有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签发准予【备案的文《件 第十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城市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在】建设:部有关规定出台前】可结合本规定—按现成?办法执行 》 第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城建档案馆负责!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贺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对】在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   (二)涂改、!伪造档案的》;   (三)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暂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