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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文号》贺,。政办发〔201【2〕153》号 执行》日期:。201?2-07-23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贺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交:通、工业《等的光(电)缆和】管(:。沟,、隧)道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   市《住建、市政、通【讯、电力、》电信:、给排水、广播【电视、城《投、:。公安、各管线产【权单位等《管理部门应当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已有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充测?绘所形成的测绘成】果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统一接—。。收,和管理?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该—地段地?下管:线,规划图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和经批准的—地下管线规划图(含!电子版?) 第六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量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 第八条 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竣:工后六个月内—)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及施工原始记录!;,。   《。(三)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及技术—报告;  — (四)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   (五】)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 ,  :属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与建!设工:程档案?一,并移交或者单独移】交 第十条— 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者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废】弃的地下《。管线管线产权单位应!当自地?下,管,线废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地下—管线废弃情》况书面告《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接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补正—内容和?要求由建设单位重】新,。编制后移交 —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包括对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验收?。 ,   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的完整性出!具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并备案 【 第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十五?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据有关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各专?业管线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线资料以及—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绘!制和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使!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建!设,单位:。或,者管线产权》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收取费用 】。  鼓励建》设,单位和管线》产权单位进》行,地下管?线资源?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协作—实现资源共享—。。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管线产权单!。位以及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各县!(区、管《理区)城镇》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军《事、人防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