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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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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责任
》 14.【1.1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14.1.2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如果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报批】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
14?。.2 ?日照:不足的?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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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并!导致其日照低于规】定要求时建设方可采!用,拆迁或购买不足日】照要求的住房并调整!其使:用,性,质的方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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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解,。释权
》 本办法【。由盐: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4.】4 生效日期
! 本办法从】二OO七《年八:月一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