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章 》 ,附则
《
:1,4.1 责任 【
14.!1.1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14.》1.2 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如果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不?准确而报批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
1?4,.2 日照不—足的救?济
】拟建建筑影》响现状住宅》建筑并导致》其日照低于规—定要求时建设方【可采用拆迁或购买不!足日照要求的住房并!调整:其使用性质的方法解!。。决
《
14.3 解释!权
本!办法由?盐城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4.4 》生效日期
—。
本办法从!二OO七年八月【。一,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