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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市!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镇政—规发〔2010〕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7—月27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二○?一○:年八月一日 !镇江市?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不含丹徒区】、镇江新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以下简称—安置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保障性住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推进市区安—置房的建设研究审】议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计划》协调解决涉及安【置房: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  市住建部—门主:管,市区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房的【管理工作市发改、财!政、规?划,、,国土、民政、—地税:。、物:价、审计、监察【、拆:迁办、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和京口、】润州区人民》政府以及南山风【景区管委会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拆迁项】目主体应根据拆迁计!划以及?。安置量?提出与拆迁量相匹配!。的安置房建设—计,划由联席会议统【一研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各拆迁项目—主体应?根据安置房建—设计划和拆迁安置】情况编制安置房项】目建设方案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安置房项目》建设方案应包括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户型、—选,址建议、建》。设周期?。、安置房价》格、投资规模等内容! 第五《条 安置房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安置房【建设计划统筹安【排集:中布点项《目,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万平方【。米市规划部门结【合拆迁项目主体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安》置房项目的用地【选址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安置房的建设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优先安排 【第七条 安置房【的建设用地采取限】定房价竞争地价的方!式出让其房价由【市住建、物价—、国土等部门—和拆:迁项目主体》。。共同提出初步—意,见交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安置房项目通!过招:、拍、挂《等土地出让方—式选择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开发建设—拆迁项目主体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可【以对受让土地实【施开发建《设,     土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应!将有:关资料报《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应当!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第九条 】实施开发建设—安置房?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后应当与拆迁—项目主体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合同应包括回!购价格、房屋面积】、套数、《交付:期限、?房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合同内容应—与土:地出:让合同相关内容相】。一致 第十条 安!置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鼓!励建设高层、小高层!住宅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   市政》道路、供水、供【电、燃气等相关配套!设施应当与安置【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配套》建设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遵守法定建》设程序办理相应【的手续  —   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 》拆迁项目主》体应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并》。定期向市《住建部门报告安置房!建设进度 第【十三条 《市住建部《门应当?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督《查安置房建设—进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 ,第十四条 》安置房小区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申报—竣工:验收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配套不完!善的:安置房小区》不得交付 第【十五条 拆迁—项目:。主体或者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应当?在拆迁工作》开始时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置房申购条件【和安置房房源在拆迁!。现场张榜《公布供被拆迁人选择!并接受?咨询公?布内容应《包括安置《房地点、面》积、:建设周期《。和安置房价格等 】 第十六条 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 ,    安置房的】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确定 《     安—置,房的市场价格应当比!。。照同类?。地区同类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后报联席会议审【。定 : 第十七《条 拆迁项目主【。。体,或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应根据安置房可供】。房源情况公》。布安置房地点、幢号!、房号、《户型、面积、价格等!情,况并在选《房前15日告知【被拆迁人选房时间被!拆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拆,迁时确?定的顺序进行—选房    【 选:定房屋后被拆迁【人应与拆迁项—目主体签《订安置房销》。售合同?并根据合同支付【购房:款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交付安》置房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九条 安!置房前期物业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安置房交》付被拆迁人后的物业!管理依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拆迁项目主体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置】房的初?始登记手《续并应当《向被拆迁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协助其办【理房产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人取—得安置房后》。应当持销售合同、】发票、拆《迁协议等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安置房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和共用?。部,位的物?业维修?。基金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对》。外销售安置房—。。擅自销售的安置房不!得办:理房产登记拆迁安置!结束后拆《迁项目主体应将安】。。置,后剩:余房源情况》书面报市住建部门由!市住建部门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再统一?调,配滚动用于市区【其它拆迁项》目或住房保障项目 ! 第:二,十三条 拆》迁项目主体之间可】以购买安置房—用于拆迁安置购【买安置房应以楼盘】中的组?团、幢、单元为基】本购买对象 第】二十四条 拆迁【项目主体《之间购买安置房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市住建部》门和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备案 》    《合同应包括购—买价格、《房屋面积、套—数、房款《支付方式、交付期限!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拆迁项目主》体之间购《买安置房的结—算价格应包括—。。。安置房?项目的土地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用、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公?共基础设施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润、税金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墙?改基金等内容具【体,结算办法由联席会议!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二?十六条 在安置房】管,理,中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市?级以上国有土地【。上的重点《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等的】。。拆迁安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