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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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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规《发〔2?010?〕1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 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3月】31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住宅区?参建各方行为改【善居住环境根据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设》。施包括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讯、绿!化、路灯《、停车场《等设施;公》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社区?服务、商业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邮政、有线电】视网络、环》卫等设施
第三】条 本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住建、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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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政《府建立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组成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协,。。调会商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重大问题会!审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工作—制,度由市住建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第?六条 市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具体【配置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七,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具体配置标准实】施与居?住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市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居住—区应当配置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组成部分未确定上!述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报批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时应当在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注明配套设施的名】称、建筑规模、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承诺期限等施工【图审查部门应按要求!。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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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并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一】条 如配套》。设施与居住区开发】建设:同步:确需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市住建部!门,办理:备案:申请手续备案—申请书应《明确:配套设?施分期建《设的内容及承诺期】限市住建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市】相关:。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转让时—其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和《义务一并转移—受,让人需?在受让?后1:5日:内持转让《。有效文件到市住【建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后开发?建设单位要向—市住建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资料 —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 ?(二)?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 (三)配套】基础设施已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的】相关资料;
】 (四)配套公共!建筑和综《合管线总平面竣工图!;,
(—五)与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市住【建部门必须自收到】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之日起10日】内牵头?。组织市规划部—门及相?关配:套设施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单位及?所在地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开发建【设单位履行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情况进《行检查
— 对未完成【或未完全《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开发》建设:单位由住建》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市住建部—门对已经完全落实】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开发建设》单位核发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并在本市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供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
第】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配套设】施移交?。
第十八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建】成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其移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维护》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移交给相关接—收单位的配套设施】出租、出《售居住区配》套设施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改变用途社区—服务:、,管理:。用房纳入公房管理】由社区使用不得转让!或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当在配套设施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注明其规《划设计用途
第】二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住建、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本】市过去行政》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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