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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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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规发〔201!0〕1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3月—31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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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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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住《。。宅区参建各方行为改!善居住环境根据【。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设施—包括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讯—、绿化、路灯、【停车场等设施;【公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社区【服务、商业》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邮政、有《线电视网络、环卫】等设施
第—三条 本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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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住【建、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政府建】立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组成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协调会商【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重【大问:。题会:审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工作制度由市【住建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第六条 】市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具体配置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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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具体配置标准】实施与居住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市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居》。住区应当《配置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组成部分【未,。。确定上述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 !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报批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时应?当在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注!。明配套设施的—名称、?建筑规模《、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承,诺,期限等施工图—审查部门应按—要求严格把》关
?第十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并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一—条 如配套》。设施与居住区开发】建设同?步,确,需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市住》建部门办理备案申】。请手续?备案:申请书应明》。确配套设施分期建】设的:。内容及承诺期—。限,市住建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市相关】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转,让时其?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和义务一并】转移受让《人需在受让》。后15日内持转【让有:效文件到《市,住建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后开发建设【单位要向《。市住建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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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 (二)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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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配套基础设施已】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的相】。关资料;
!。(四)配套公共建筑!和综合管线总—平面竣工《图;:
? (五《),与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市住建【部门必须自收—到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之日起1—0日内?牵头组织市规—划部门及相关配套设!施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单位及所在地】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开,发建设单位履—行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情况进行《检查
】对未完成或未完全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开,发建设?单位由?住建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市住建部—。门对已?经完全落实》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开发建】设单位核发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并在【本市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供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
第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配套设》施,移交
第》十八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建—成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其移?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维护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移交给?相关接收单位的配套!设施出?租、出售居住区配套!设施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改变用途社区—服务、?管理:用房纳入公房管理】由社区使用不得转让!或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当在配套设》施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注明其?规划设计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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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住建、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本市过去行政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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