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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市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镇政:。。。规发〔2《010〕1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    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3月31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 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住宅区参!建各方?行,。为,改,。善居:住环境根《据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设施包括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讯【、绿:化,、路:灯、停车场等设施】;,公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社】区,。服务、?商业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邮—政、有线电视网络】、环卫?等设施 第三条 !本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住建《、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市政府】建立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组成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协调会商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重大问—题会审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工》。作制度由市住建【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第六条 市》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具体配置》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 第七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具体配】置,标,准实施与居住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市】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居住区《应当配?置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组!成部分?未确定上述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报批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时应当在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注明配!套设施的名》称、建筑规模、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承诺期限《等施工图审查部门】应按要?求严格把《关 第十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并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一条 如配套设】施,与居住区开发建设同!步确需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市住建部门【办理备案申请—手续:备案申请书应明确】配套设?施分期建设的内【容,。及承诺期限市住【建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市相关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转让时其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和义务?一并转移受》让人:需在受?让后15日内—持转让有效》文件到市住》建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后开》发建设单《位要向?市住建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   (二)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 (三)《。。配套基础设施已【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的相关资!料;    【(四)配套公共【建筑和综合》管线:。总平面竣工图;【    (五)】与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市住建部》门必须自收》到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之,日起10日》内牵:头组织市规划部门】及相关配套设施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单】位及所在地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开发建设单位—履行: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情况进行检查 ! ,。    对未完成或!未完全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开发建设!单位由住建》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市》。住建部门对已经完全!落实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开发建设单位核】。发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并在本市》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供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 第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配?套设施移交 第十!八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建:成,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其移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维护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移—交给相关接收—单位的配套设施【出租、出售居住区】配套设?施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改变用途社区】服务、管理用房【纳入:公房管理由社区【使用不得转让或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当在配!套设施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注【明其规?划设计用途 — 第二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住建、—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本市过【去行政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