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镇江市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镇政规【发〔20《10〕?1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 , 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3月3【1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
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范住【宅区参建各方—行为改?。善,居住环境根》据城乡规划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设施包括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讯、绿《化、路灯、停车场等!设施;公建配套设施!主要包括行》。政管理、社》区服务?、商业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邮,政、有线电》。视网络?、环卫等设施
【
第三条 本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市住建】、规划和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政府建》立,。。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组《成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负责协调会商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重大问题》会,审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工—作制度由市》住建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制定
】。
第六条 市规划局!会同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具】体配置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七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的建设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具体配置!标准实?施与居?住,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市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居住?区应当配置的市【政配:套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组成部分未确定上】述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 :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报批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时【应当在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注明—配套设施的》名,称、建筑规模、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承诺期限等施工图审!查,部门应按要求—严格把关
》
,第十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配套—设施等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并【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监督报告
》
第十一条》 如配套设施与【居住区开发建设【同步确需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市住建部】门办理备案申请手】续备:案申请书应》。明确配套《设施:分期建设的内容及】承诺期?限市住建《部门应将备》案情况向市》相关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居住区》建设项目转让时其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和义】务一并转移》受让人?需在受让后1—5日内持转让有效】文件:到市:住建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完成后开发建!设单位要向市住【建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 : (二?)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三】)配套基础设施已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网络:的相关资料;
】 (四)配套】。公,共建筑和综合管线总!平面竣工图;
! (?五,)与配套《设,施建设相关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市住?建部门必须》自收到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报告之日起10!日内牵?头,。组织市?规划部门及相关配】套设施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单位?及所在地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开发建设单位履行配!套设施建《。设方:。案情况进行检查【
对未】。完成或未完全完成】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开发!建设单?位由住建《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市住建】部门对已经完全落实!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开发建!设单位核发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并在!本市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土地权属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供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
第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配!。。套设施移交
—
第十八条》 居住?区配套?设施建成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其—移,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或责任单位维【护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九条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应当移!交给相关《。接收:。单位的配套设施出租!、,出售:居住区配《套设:施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不得《改,。变用途社区服—务、管理用房纳【入公房管理由—社区使用不得转【让或挪作他用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 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当在配!套设施的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注?明其:规划设计用途
】。第二: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住建、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本《市过:去行政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