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镇江市市!区拆迁?区域划?分说明、参》照,经营用?房评:估补偿标准、树【木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偿费【、移位费标准等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物价、房管、土地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定期调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辖市应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市》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应:用解释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4月20日》起实行2000【。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镇?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镇—政发〔2000〕】202?号)同时废止在本办!。法,施行前?已颁发房屋拆迁【公告的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仍按原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