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镇》政发:〔2008〕5【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 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市区夜景】灯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夜景灯饰规划、】建设和?设置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夜景灯饰—系指独立设》置或依附于建(【构)筑?物、公共场所及【。用于装饰、宣传【、广告等《设置的?户外光源及其—设施包?括
《 (一《)城市建《(构)筑物》。。外立面?照明; 《
(二)城】市沿街单位、业【主设置的店牌、【店招、霓虹灯、【柔性灯箱等装饰性】。夜景灯饰;
】 (三)城市【户外广告《灯,光;
《 , (?四,),城市道路、桥梁、广!场、树木、江河岸】堤、山坡、公园、】。景,点、雕塑等》设置:的装饰性光源及【其设:。施
第四条【 城市夜《景灯饰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科学设置【、业主为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是本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 市规划、工】商、公安《、建设、房管、园林!、市:政、电?力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城管局会》同市规划、建—。设、电力等》部门根据《城市设计、》环境景观要求结合建!(构)筑《物自身功能、特【征,组织编制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专项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示 !
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专项规》划和相?应标准是本》市城市容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本市市区设置夜】景灯饰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本市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设置
第七!条 下列范围—应当设置夜》景灯饰
【 (:一)市区重要的桥】梁,、车:站,、码头、公园(景】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二:)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广!场周边的建》(构)筑物》;
《 , ,(三:)商业?繁华区?和窗口地区的临街】建,(构)筑物;
】 (四)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
》(五)市区内重要】。。山体、河道两岸【以及水上、》陆地旅游路线两【侧的建(构)—筑物:和设:施;
》 (?六)按照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应当设置【。夜景灯饰的其他【区域或者建(构)筑!物 :。
第八条 —城市:夜,景灯饰设置应当符合!本,。市,夜景灯饰专项规划】。要求体现区域功能】。、建(构)筑物造型!特点和文化内涵【并与:整体:景观:。相协调遵循和符【合以下规定
【 (一)内容合!法、健康图案和造】型美观、新颖、【。清晰字型规范、【工整有条件的—要加用相应的外文】;
《 (二)》规格比例与建—。(构:)筑物和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和城市整体形象【;
》 (三)道路—两侧所设置的—灯光设施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线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 :(四:)灯光的亮》度、颜色不得—与,交通信号灯等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不得影响》道路交通治安—技术监控设施的正】常使用及交通、航】行安全;《
(五【)不得破《坏,。建(构)筑物、文物!、绿化、《公,共设施; 》
: (六)》注重:节能、环《保避:免,。和减:少光污?染
第九条 城!市夜景灯饰设计【方案以及亮》化效果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
, ?(一)?市区标志性》建(构)筑物和沿街!中、高层非住宅建筑!物一般应《设置外立面整体【夜景:灯饰和具有特色的】顶部光源其临街立】面内光外透》;中、高层住宅楼应!。在其顶?部适当设置柔性【灯饰;高层建筑【物还应在顶部—设,置必要的功能性【。。灯光 ?
(二)市区!主干道两侧、商业】繁华区?和,窗口地段的临街【经,营单位?或个人的店招店牌】应当配置动》。感霓虹灯、柔性【灯箱、内光外透或者!泛光照明临》。街透视橱窗》应设置灯光装—饰
?。 (三》),大型户外《广告应?当配置灯《光
? ?(四)城市出—入口及建成区主要道!路、桥梁、广场【、公园(景点)重】要河道、山坡等设置!具有特色的夜—景灯饰?。。
?第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和环保低—能耗产品设置夜景灯!饰设施
第十一!条 :从事城市夜》景,灯,饰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
第十二条 城市】夜景灯饰设置—实行责任《人制度
!市政公用设施及风】景名胜区、公—园(景点《)的夜景灯饰设置建!设或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 建(构)筑物!外部的夜景灯—饰设置?产权人或《使用人为责任人;】
》 户外广告的夜【景灯饰由户外广告】。发布者或《经营:者为责任人
! :公益性夜景》灯,饰的设置投资建设单!位为:责,任人
第十【三条: 夜景灯饰设—置责任人必须完成城!市,。夜景灯饰主管部门】所,下,达的夜景灯饰设【置任: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各—类夜景灯《饰设置?
第十四条 夜!景灯饰的日常—维,护、管理、运—行由夜?景灯:饰设置责任人负责 !
: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夜?景灯饰和市》夜景灯饰控制—中心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
第十?五条 夜景灯饰设】施应当保持功能良】。好、开启《正常、?容貌整洁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陈旧以及《设施损坏《的夜景灯饰设—置责任人《应当及时维护、修复!或者更换 》
第十六》条 夜景灯饰设【施所用原材》料及工程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同时配《备防水、防火、防风!、防漏电、防爆【、防雷击等保—护设:施发生故《障的责任人必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和亮【化效果
】 提倡?大型夜?景灯饰、市》区标志性《建(构)筑物和中、!高,层建(构)筑物的】。夜景灯饰参加—保险
第十七条! 大型商场、高层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园景区的灯光设!施应纳入城市夜【。景灯饰控制系统【由市夜景灯饰控【制中心实行统一启闭!控制管理
【第十:八条 在市区建(】构)筑物、风景名】胜区(景点》)、繁华《。商业区、广场—、主要街道设—置夜景?灯,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据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专】项规划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并将具体设置!方案(包《括效果图)报—市城管?局备案审查
】 凡《落地:设置的夜景》灯饰需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手】续
第》十九条 市规划部】门在进行建筑方案】审查:时应根据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要求对须考》虑夜景灯饰》的重要建(》。。构)筑物将夜景灯】饰效果作为》建,筑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 , 市建设部【门在对建筑施工【图进行审查时应将】夜景灯饰建》设,的相关?事,项列入审查》内容之一满足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专项【规划相关要求—的方:。可发放相关批—准文件必要》时可征求市城管【局意见
】 ,夜景灯饰《设施安装完》成后需经《市城管局验收合格】。并接入当地》的夜景灯饰集—中控制系统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条【 凡纳入城市夜景】灯饰控制系统—实行统一启闭管【理的非经营性夜【景灯:饰用电?。或经营性单位和【。业主夜?。景灯饰设《施非经营时间段的】用电经市城管局【。核定后由政府财【政统一支付或给予适!当的用?电补贴
!未纳入?市城:市夜景灯饰控制【系统或?未按城市夜景—。灯饰建设专项规【划要求设置夜—景灯饰的单位和业】主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第二十】一条: 夜景灯饰开启和关!闭时间?执行以下规定 【
:。 (一)一般性】。规定
【 1.平时(—每周星期五、六、】日)
— 3月1》。。日至5月31日【18时30分至【22时;
】 6?月1日至9》月15?日19时30分至2!。2时30分》;,
?。 9月16【日至次年《2月底17时—3,。0分至21时3【0分
《 上述开启】时间可根《据日落时《。间作适当提前或【者推迟
【。 :2,.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启时间同【一般性规定关—闭时间为23时凡遇!。有重大活动需要变更!。启闭时?间的经市政府—批准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
】 (二)特殊性】规定
》 在以上规定】的启闭时间段以外需!要,开启的未纳入—遥,控系统的《由设置单位或者【业主自行决定;已纳!。入,遥控系统的》应向:市夜景灯饰控制【。中心申请单》独调整时《。段
(【三):。。城市夜景灯》饰一般性《启闭时间需进行【调整的?由市城管局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设有遥控《终端的单位和业主必!须服从市夜景灯【饰控制中心的统一管!理市区实施集—。中自动?控制的主要建—(,构)筑物、重点【地区的夜《景灯饰需《要临时转为手动控】制,状态的应事先报市夜!景灯饰控制中心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 —确因需要拆除夜【景灯饰属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须经?市城:管局报?市政府?备,案;享受政府财政】。用电补贴的须—向市城管局备案;其!他列入城市夜—景灯饰?专,项规划管理的应【告知市城管》局
《第二十四条 对【在城市夜景灯饰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 :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影响城市】容貌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故意损毁、偷盗亮化!设施或者拒绝、阻】碍市城市夜景—灯饰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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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夜景灯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辖市的城市夜【景灯:饰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路灯建设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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