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 第十?五条 ?加气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内容包—括醒目的《禁火和禁用移动电】话标志进、》出口:及限速、限高、车道!指示:等交通标志 【 —。。第十六条 机—动车辆加《气时必须熄火加气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 第十】七条 加气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实体墙?。作隔离且《有明确的《出口、入口与周边】的安全间距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加气站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站区—内停车?场、:道路:、,加,气岛:、汽车加气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 ! 【第,十九条? 加:气站储气瓶拖车或充!装车在?站内有固定》的停放区且与站【内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符合—要求 】 :第二十条 加—气站:内禁:止种:植树:木和易造《成燃气积《存的植物所生杂【草,应及时清《除 — 第二十一【条 加气站每班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   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加】气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其【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 第—二十二?条 :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 《第二十三条 加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禁对未下客的公【交或其他各类车【辆加气; —    》(,二)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进行【加气;?   — (三)严禁—压缩天然气撬车直接!向,各类车辆加气—;   【 (四?)遇到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以及加气【。站内、站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停止加气《作业; 》    (五)】非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气【作业 ? 第二!十四条 《卸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 ,。 , (一)《汽车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  ?  (二《)卸气点附近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    (三)】卸气过程中》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接卸; 】 ,    (四)】卸气过程中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  :。  (五)》卸气完毕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确认状—况正常?后方可发动》车,辆移:。开接卸?现场:;,    (六!)遇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管道设备大量—泄漏、?液压异常《等情况?。严禁进行《卸气作业; —    《。(七)非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卸气?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