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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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加气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内容》包括醒目的禁—火,和禁用?移动电话标志进、】出口及限速、限【。高、车道指示等【交通标志《
】第,十六条 《机动车?辆加:气时必须熄火加【气,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 第?十七条 《加气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实体墙作隔离!且有明确的出口、】入口:与周边的安全间距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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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加气站车辆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站》区内停车场、道路、!加气岛、汽车加气】。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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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加气站储气!瓶拖车或充装车【在站内有固定—的停放区且与站【内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 加气站内】禁止种植树木—和易:造成燃气积存—的植物?所生杂草应及时清】除
!第二十一条 加【气站每班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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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加气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其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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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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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加—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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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对未下客的【公交或其他》各类车辆加》气,;
《 (二)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进行加气;】
(】三)严禁压缩天然】气,撬车直接向》各类:车辆: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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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遇到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以及加《气,。站内、站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停止】加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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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气—作业
】 第?二十:四条 ?卸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 (一)《汽,车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应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 (:二)卸气《点附近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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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卸气:过程中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接卸:;
》 : (四)卸气过程】中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 :(五)卸气》完毕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确认状况正【常后方可发动车【辆移开接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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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遇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管道设备】。。大量泄漏、》液压异?常等情?况严:。禁进行卸气作业【;
(七】)非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卸,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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