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濮政〔20—07〕7《8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濮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管理及!园林绿?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与建筑红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绿线可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 ,第四条 《市建设?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城市【绿地率与人均公【园,绿地指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动态!控,制管理不得因人【口的增加和城市【。规模扩大《而降低建成区—的绿地总指标 ! 第—六条 下列区域应】当,划定:城市绿线 】    《(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含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含居住【区,。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以及其他绿!。地;  【。  : (二)具》有重要生态和—园林景观价》值的河渠、湖塘、湿!地等区域;》     】(,三)风景《名胜区、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等;!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 第七【条 市建设规划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各类绿《地划定城市绿线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的【用地界限、》。规划绿地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限的】具体坐标《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地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限 【 : 第八?条 :城市:绿线划定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有效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市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绿化《用地的性质》城市绿线确需调整的!须征:得原:划定和批准机关同意! 】第九条? 划定城市绿线【。的现有绿地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并确定管理—单,位划定城《市绿线的规划—绿地不得改变绿地】性,质暂不?进,行建设的《要严:格控制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登记造册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 《 第十一条 !城市绿地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绿》色,图,章审批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其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城市绿!线,要求和绿化建设指标!规定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加盖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建《设单位方可进行工程!建设 ?   ?  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干道绿化带和风【景林地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方案!在实施?中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为保证“绿—色图章”制度落到实!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许可时未经】“绿:。色图章”签章的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 , 第十二条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范围内绿化】。用,地的:应当制订保护恢【复,绿地方案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落实补偿责!任,后方可占用 ! ?。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绿地《率因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易地绿《化以补足未达标的】部分未完成绿地建设!任务的单位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完成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树木—、破坏植被和—绿化设施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取土、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设计方案建【设绿地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联—合对配套建设绿【地进行验收配—套,建设绿地不符合绿化!设计方案的》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本居住区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载明的!绿线位置绿线内【的绿:地不得?改作他用确》需改作他用的应【经,小区业主大》会或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并依法—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 ? 第十六》。条 市建设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实施情况以及【绿地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规定及时进!行纠正、查处并将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 第十七条— ,。违反城市绿地—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取【土、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十八条 市】园林:绿化、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九条 各县!的城市绿《线管:理及绿?地保护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