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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
濮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
《 濮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7【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 长: 盛国?民
《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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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抗》震设计?、工程?监理、?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动参数复核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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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本办法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的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设防风险水准—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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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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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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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 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一般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二)!重大:建,设,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 ,。 , , (三《)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各四公里区—域和地震研》究程度、资料—。。详,细程度较差地区的一!般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并!根据地?震动参数复核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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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按照《管理权限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确定抗】震设防?要求需经《市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到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登记手续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及其依】据,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需经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到县(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登记手续!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及【其依:据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
《 第七条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应】当,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把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必【备,内容进行把关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或依!法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而不进行的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
《 设《计单位和图》纸审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 地震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图纸审查机构!落实抗震设防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并抄送—同级:。有关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予以纠!。正责令设计单位、图!纸,审查机构进行改正】
!重大:建设工程的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土地!规划:建设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和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等应当】有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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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对—工程抗震设防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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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的范围按》照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2,。0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条 依—法,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的,在设计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图纸已【设,计因故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在?工程开工前补—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要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不符合的重新进【行抗震设计 —
?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结束后》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审定《。后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有关文【件建设单位在1【0日:内报当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出具抗!震设防要求》有关:手续;不《进行:。。备案的视为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
《
第》十一条 《 建设单《位应当在以下环节】到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手续
】
? (一)【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节; ?
】(二:)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环节;
! 》(三)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在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 ?
? (四)其!它建设工程在设计】前
! 第:十二条 《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申:请表;
】 (二—)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 —(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评审意见、批—复文件;
—
《 , (四)地震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
】不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应当提交抗震设】防要求登《记表、工程概况、场!地位置、场地类别和!地震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提交资料《符合规定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依【法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含地震动参数、地】震烈度复核》)的建设工程应当自!接到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意?见、批复文》件之日?起五日内办结;不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地质情况!复杂的应当在—三日内办结;其【它建设工程》一日内办结
】
第【十四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建设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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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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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实行资》质验证管理制—。度
— ,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时签订!委托:合,同后应当到市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验证登】记验证的主要内【容开展工作》的法律依据、资质的!有效性、委》托合同(复》印件)、建设—工程概况等登记验】证后方可《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不】进行:登记验?证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有关手!续
】 第十七条 【 市、县(》区)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
第》十八: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参》加
— : 对没有地震【。部门抗震设》防要求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不发【竣工验收备》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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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占地范围超过5平】方公里的《工矿企业应当开展】地震:影响小区划工—作,
】 可能有活动断裂】。通过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应》当开展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城乡规划与—建设应当根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结果采取工程—性防御?或避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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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农村住宅建设应当!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建筑抗震设防要【求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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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民!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城乡结合部—村(居)民建房的】管理引?导村:(居:),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在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等工程时应当保】。证工程及相关—村民房屋建设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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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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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地?震、: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图纸设计单】位、图纸审查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
【(一)?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给予批准、》核准或者备》案的;
— : (二)不】按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或图纸审查【的;
】 (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
】 (: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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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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