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色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审批?程序暂行办法
】
:百色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审批程序暂【。行办法?
百政发〔200!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
?百,色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审批程序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机?制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门令第162号】)及百色《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百政发(20【06)8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和公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城镇】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和公示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备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含3?年)以上
— (二)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连续获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救—。助6个月以上
】 (三)家庭住】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1. 没有!住,房的
《。。 2.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自建房、【房改房、《集资房、承》租,公有住房)10平方!米以:下的(含10—平方米)
第【。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三)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 (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
(五)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第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
(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户口所在社区!。或单位?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市直(—含中直、区》直驻百色)单位申请!人的申请由辖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民【政部门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
(四)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诉
!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并申诉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应予—以,登记并?进行:。公示;?异议不成立的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制,作复核意见书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七条 —房地产管理》、民政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复核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