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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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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6月2【6日: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刘正东
【 二OO六年【七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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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百色】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百—色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是指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下—列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
】
(一)】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及:各类专项资金—、转贷和贷》。款贴息等《国,家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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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及补助资金!等自治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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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投资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
》。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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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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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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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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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申?报方案的编制—、审批或审查上报、!。工程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审核、项—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财】政、审计、监察、】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 第二章 项目审!批和申报
—第五:条 申请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建设】资金:投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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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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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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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符合本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当地—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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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行—业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定;
! :
(!五)投资来》源基本确《定
【
】第六条 《。申报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依次包括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编报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小型基!建项目是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中明?。确);编《报和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
】
第七条! 项目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
】
第八条【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前,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审并依《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审批或审查上报!
】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 ,
】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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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
!
!
(三《)建设规模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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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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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投资超过!原批准投《资1:0%及?以上
】
】第十:。条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指导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视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组《。织编制投资》项目申报方案
】
第《。三章 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自治区投资计划】下达:后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视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向申报单位下达!或转达投资》计划并通知本级相】关部门
—
—
第十》二条: 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要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
!
—。
第十三条 】要求项目单位配【套的资金《应,同步到位《使用严禁套》取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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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及同级》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对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资金拨付实行拨!款管理责《任制
《
!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拨付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资金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并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投资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等因【素分期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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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或国债转《贷资金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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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或国债转贷资金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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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情!况,表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拨款】。申请表(《由项目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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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项目其》他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银?行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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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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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项目—单位要?开设:资,金专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要按照投资【计划: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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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使用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资金—出现结余《不能擅?。自改变用途须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财:务处理并将结余【资,金,使,用方案报请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审—定
》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要:。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
: 第?二,十条 对非》。经营性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应】当推行代理建设【制度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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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发包初】步方案等须报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依法制【定的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管理 【
【
第二十二条! 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必须依法订【立合同投资项目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项目?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须—报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备案!;重大投资》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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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项》目单位要按规定定期!向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和重—大事项?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由—项目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前向: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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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投资计划进【行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修:改后报原批准部门】审批不?能按:计划完成确定的【建,设目标要及时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出!调,整建议?报原批准部门审【批投资?超概算的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
第二十】五条 投资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报财政!部部门审核》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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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投】资项:目建成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邀请—有关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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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投资《项目必须先审计后验!收未经审计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正,式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项目—竣工决算3个月前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竣工决算编—。出后应当书面向审计!机关申请《竣工决算《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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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作出的》竣工决算审计结论是!。投,。资项目下《列活动?。的依据
】
【
(一—),。建设单位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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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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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部门批复—建设项目财务—决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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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合同各方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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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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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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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
第【三十条 投资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管理、《执行投资计划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使用、招标投】标、:。施工监理、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等情况监督检查】。;对:重大项目的稽察参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项目稽—察办法?执行财政、审v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
】 ? ?
第三十二!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可:视具体情《节轻:重建议上级部—门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建设资金违反【法,律法规的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 ,
!
(一》)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用》地及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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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依法实】行招标和工》程监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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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实施建设或【竣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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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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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经审》计,擅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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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的; 》
! ,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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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因管《理不当或工作—疏忽不履行》职责使投资项目出】现上述情况的—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投《资项目 《
【第,。三十三条 有—。关,中介机构在项—目评:估、:招投标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承担投资项目【评估资格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
, 第三十四条 】有关项目《管,理部门、咨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投资项目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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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具虚假专业审查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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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和项目总!投资:概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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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批准增加建设资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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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法拨付】建设资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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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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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审!批许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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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不】。。。依法:行政或行《政不作为《、效率低《下导致?项目未?按计划建设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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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违反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
第三十七】条 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有具《。体管理?办法的与本办—。法一:并执行
—。
第三】十八条 以工代赈】项目按?百色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执?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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