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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百】色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6月?26日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 市长:刘正东! 二O【O六年七月十九【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百色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百色:市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是指】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转》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下列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   《 :   》 (一)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及各类专项资金】、转贷和贷款贴息等!国家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   》    (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及补助资金等自】。治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    ! 第三《条 投?资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    》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  《  《    (二)!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 】    】。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  《    】 (四)》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   】 第四条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申报方案的编制、】审批或审《查上报、工程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审核、?项目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财政、审!计、监察、》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 :第二章 《项目审?批和申报 第五】条 申请《。。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建设资》金,投向; 》    】    (二)!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 《 ?    】   (三)符】合本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当!地发展规划》;,    】   — (四《。)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行《业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定; 《 ?   —   ? , (五)《投资来源《基本确定 !   》 《第六:条 申报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依次包括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编报—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小型【基建项目《是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中【明确);《编报和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   】。 — 第七条《 项目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 :    》 第八条!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前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审并】依据咨询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审批》或审查上报 【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 ?    】。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    —   《 :(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 【  》 , 《    》(三)建设规模发】生变:化; 《    !  :  (四)总投资!超过:原批准投《资10%及以上 】  》  》 第十条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指导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视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组织编制投资项目】申报方案 】 第:。三,。章 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自:治区投资计划下达后!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视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向?申报单位下达—。或转:达投资计划并通【。。知,本级相关部》门   —。 : 第十二】条, 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要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预算   ! 》。 :。第十三?条 要求项目单位配!套的资金《应同步?。到位使用严禁套【取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    ! 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及【同,级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对》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资金拨《付实行拨款》管理责任《制    】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拨付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资金应《以下列文件》为,依据并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投资项目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等【因素分期拨》付,    【 ,。    (一)!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或国【债转:贷资金计划; 【 ,  《  》    (二)本!。级财政部门》下达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或国债转【。。贷资:金计划; 】  :   【  (三)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情况表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拨!款申请?表(:由项:目单位填《报); 《    【 :。    》 (四)投资项目】其他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银行凭证; ! ,    — , ,    (【。五)施工《。承包合同 》 ?    】 :第十:。六条 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项目!单位要开设资金专】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要按?照投资计划批准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 【    ! 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使《用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资》金出现结余》不能擅自改》变用途须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财务处理【。并将结余资金使用】方案报?请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审定 —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要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    ! 第二十》条 对非经营性国】家和自治区投资项】目应当推行代理建设!制度按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执行》 ?   【 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发包初步【方案等须报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依法制《定的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管理 《 ,   】 第二?十二条? 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必须依法订立—合同投?资项目中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项:目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须报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备案;重【大投资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    《 ?。 第二十三条】 项目单位要—按规定?定期向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和重—大事项?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由项目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前向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   —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投《资计划进《。行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修改后?报原批准部门审批不!能按:计划完成确定的【建设目标要及时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出调!整建议报《原批准部门审批投资!。超,概算的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 【第二十五条》 投资项目》建设完工后项—目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报财:政,部部门审核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 —。第二十六条》 投:资项目建成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邀请有?关部:门参加   】 ? , 第二十—七,条 投资项目必须先!审计:后验收?未经审计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正【式竣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项目竣工决算【3个月前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竣工决算编》出,后应当书面向—审计机关《申请竣工决算—审计:。   》  —  审计》机关作出的竣工决算!审计:结论是投资项目下列!活动的?依据 《    —    【 (一)建设单位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 ?  ?  (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工程造价; —    !   《 (三)财政部门!批复建设《。项目财务决》算;: ,    【 :    》 (四)工程—。合同各方结算工【程价款; 【   《。 :    —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登记 —    】 》第二十八条 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向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 ,。   — ,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 , : 第三十条! 投:资,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 —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建《设管理、执行投资计!划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使用、招标【投标、施《工监理、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等情况监督检【查;对重大项目的稽!察参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重!大项目稽察办—法执行财政、审【v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 !  ?  ! 第:三十二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可视具?体情节轻重建议【上级部门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建设资—金违反法律法规【的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 《 ,  ?  (一)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用地》及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的; 》    ! 《 :   (二)【未依法实行招标【和工程监理的;【 ?   —  】  (《三)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实施建设或竣】工的; !    —    【 (:四)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    》 —  :。 :(五)未经》审计擅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   ! : :    (六!)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资金的;《 《  《  》 ?   (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 — ,   《 《    申报单位!因管理不《当或工作疏忽不履】行职责使投资项【。目出现上《述情况的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投资项【。目 —。 第三十—三条: 有:关中介机构在项目】。评估、?招,投标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的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承担投资项》目评估?资格: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  : 《。 第三十四【条 有关项目管理部!。门、咨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投资项目》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出】具虚假专业审查意】见的; —    】    (二【)违法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和项—目总投资概》算的;?    】 :。    (【三)违?法批准增加建设资】金的; 【     !  (四)违【法拨付建设资金【的; 》 :    】。。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   》    》 (六)为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审批许可的; 】。   》 》   ? (七)《。不依法行《政或:。。行,政不作为、效率低】下导:致项目未按计划【建,设,的,; 》     !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第三十七条】 上级投资》主管部?门有具体管理办法】的与本办法一—并执行 》 《。 第三十八【条 以工《。代赈项目按百色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执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