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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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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以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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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拟】建多:层,建筑和中高层—住,宅对周边《建筑:按间:距要求进《行控制但拟建—多层建筑和中高层】住宅位于本规定【所确定?的日照影响计算【范围内的应》当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相《关专业?。技术部门利用—计算机?采用分析软件在特定!日期进行模拟计算拟!建高层建筑群—内部的日照》情况或高层建筑(群!)对北侧(含—东北侧、《西北侧)保留地【块或已规划地块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管理(!审核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之一?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除符合》日,照要求以外还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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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四条! ,。日,照分析的计算范围】。。。划分如下
— ,。 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主体高】度,的1.?5,倍最大不超过—150?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向外各50米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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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地范!围内最北侧为多层】或中高层建筑时【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分析至北《侧多层或中高层建筑!即可
—。 当用地范—围相:邻为尚未开发建设地!块时被遮挡建筑【按规划多《层或中高层住宅建筑!计算:分析控制
! 遮挡建、》构筑物的计算范围以!被遮挡建筑的南【墙或被?遮挡场地的南边界为!基准南面《为最:高遮:挡建筑?高度:的1.5倍最—大不超?过150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向外各?50米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 位于或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已经审定《的设计方《案或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和已建成的建!筑物应整体纳—入计算并应考虑高层!、多层、《低层建筑《相互之?间的:日照影?响遮挡构筑物仅计算!上,述范围?之内:的部分
!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场:地均:不作日?照,分析
第》五,条 :对可能?产生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以上!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或者相关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日照分析【单位)?进行日照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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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规划部《门,应当对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分析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和日照复核计算依】法进行?规划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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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日照】分析单位提》供真实、全面的日】照,分析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因,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日照分析单》位应当出具真实、准!确,的日照分析报—告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因—日照分析单》位,原因造成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日照》分,析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日照分《析结果表明拟建【建,筑造:成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时,数减少但仍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日照标准《的视为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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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日照分!析,结果表明拟建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没有造成—新影响的视为—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 规划条件中!日照要求另》。有规定的《按规划?条件规定的》日照标准《进,行日: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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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试行(?2011《年6月1日前—已批准的规》划,、建设工程方案日照!分析计算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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