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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七: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工作》主,要职责
— (一《),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行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 (二)审核汇总和!编,。制上:报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计!划;
》 (三)负责【考核:支付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经费【;
(四)!监,督检查各县、—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 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纳入县(区)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第九条 【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未设立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当确定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
, (一)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行业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
? (二)制定—本县(区《。)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
(三)【编制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计划;
! ?(四)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筹集和?落实农?村公路资金计—划;
—。 (五)编制和下】达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计划;
【
《(六)按规定管理和!统筹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 : (七)监督—指导县公《路管理机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 (《八)检查考核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质量;】
(九)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保护—工作
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拟定乡道—、村道建设、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对!乡道、?村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村道并协【助,做好乡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相应】机构或人员负责【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并组织—协调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 村(居)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村(:居)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规范程序组织村【(居)民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县公路管《理机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区【人民政?府未设立区公路管理!机构:的应当确定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履行县道【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 (一《),拟定县?道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 (二)组织【县道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管理?工作;
》 (三)对【县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评定;
】 (四)负责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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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 县(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工商—、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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