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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参照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苏建规[2—0,0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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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 第?三条 规划条件是】政府出让土地的【约,定条件其中容积率指!。标是规?划条件?的核:心内容之一土地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也—不,得依据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调—整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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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土地出》让后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确需》调整: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1、城市总】体(分区、专业)】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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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3—、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核定经《营,性用地的容积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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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容!积率的调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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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调整规?划,方案;
》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意见要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 ,3、在本市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 , 》4、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听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确需调整《容积率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5、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监察、土地—、建设?、房产城管》主管部门备案
】 6、】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国土主《管部门办理土—地收入补交等相【。关手续土地手续完】善后国土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完善土地手续—情况抄告监察、建】设、房产、规划【和城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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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条件的容积率调】整,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依?法,先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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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因容—。积率指标《调整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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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容积率调整条件要!求调整?容积率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调整规】划方案?;
《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意见要—。。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 ? 3?、,在本市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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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听】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确需调整容】积,率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5:、由城市《。人民:政府收回《拟调整?容,积,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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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收回的地!块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重,。新拟定规《划条件;
》。
7】、国土主管部门依】据调整后的规划条】。件重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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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涉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准文件、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听证)材】料等均应按照—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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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对同【一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定】的容积率《指标均应《符合法定《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并】将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公示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对于《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与!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相符合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核实完工!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行政许可要求核!实中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是否超!出规划许可允许建设!的建筑面积建设【工程竣工时》所建的?。建筑面?积超过规划》许,可允许建设的—建,筑面:积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 第十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及时对涉及超—容积率?。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罚拆除》违,法建设部分、没收违!法收:入并对?违法建?设部分处以工程造价!10%罚《款
【 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施工图时应》在,报审:的施工图及其建筑】面积与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建施!图面积一致的情况下!核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否则】不予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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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房产主》管,部门在进行商品房产!权登记时发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实测?。总建筑面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核准的面积不!相符合时(》规划、房《产主管?部门面?积计算规则不同【造成的面积不一【致的情况除外—),不得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应当把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范管理纳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加—强监督
— 》监,察机关对规划、建】设、:国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房产等相关主管部!。门在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过程中履】行职能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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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对城乡规划、【国,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按》规定程序《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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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对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擅自调【整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抄!告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主管部门对于没有】按规定整改到位【、行:政处罚未完》。成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其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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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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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各县—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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