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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参!照,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苏?建规[200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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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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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规》划条件是政府出让土!地的约?定条件?其,中容积率指标—是规划条件》的核心?内容之一土地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也不《得依据?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调整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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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土地出让后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确需调整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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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市总体!(分区?、专业)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
《
? 《2、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3、!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核定经—营,。性用地的容积—率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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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容积率的调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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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调整规划方—案;
—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意见要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 3、在!。本市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 : : 4、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听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确需调整容!积,率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5、】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监察、土地、建设、!房产城管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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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国土主—。管部门办理土地收】入补交等相关手续】土地手续完》善后国?土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完】善土:。地手续情况抄告监】察、建?。设、房产、规划和城!管主管部门
】 , : :规划条件的容积【率调整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依法先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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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因容积率指标调整】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容积率调整条件要求!。调,整容积率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调整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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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意见要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 ? :3、:在本市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4、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听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确需调整容积率!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5、【由城市人民政府收回!拟调整?容积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收回的地块!。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重新拟定规划!条件;
【 , , 7、国土—。主管部门依据调【整后的规划条—件重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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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涉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准文件、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听证)材料等均应按!照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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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对同一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定的容积—率,指标均应符》合,法,定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并将》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公示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对于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与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相符合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核实完工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行政许—可,要求核?实中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是,否超出?规划许可允许—建设的建《筑面:积建设工程》竣工:。时所建的《建筑面?积超过规划许—可允许建设的建筑】面积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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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及时对涉及超容】积率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罚拆除违法!建设部分《、没收违法收—入并对违法建设【。部分处以工程造价1!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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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施工图时应【在报审的施工图及】其建筑面积与—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建施图面积一致的】情况下?核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否则不予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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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房产主管》部门在?进行商品房》产权:登记时发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实测》总建筑面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核准的面积不相!符,合时(规划、—房产主管部》门面积计算》规则不同造成的【面积不一《致的:情况除外)不—得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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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应当《把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范管?理纳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加强监督—
【 监察机关对—规划、建设》、国: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房产?等相关主管》部门在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过!程中:履行职能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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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对城乡规《划、:国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按规定】程序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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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对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擅?自调整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抄告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主管部门对于没有】按规定整改到位、行!政处:罚未完成《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其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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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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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各县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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