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参照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苏建规[2!。00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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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第三条 规》。划条件是政》。府出:让土地的约》。定条件其中容积【率指标?是规划条《件的:核心内?容之:。一土地一《经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也不得依据》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调整【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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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土地出让《后规:划设计条件》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确需调整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 , ,。1、城?市总体(分区、专】。业)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
! : 2?、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 , ? 3、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不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核定经营》性用地的容》积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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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容?积率:。。的调整程序
】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调整?。规划方案;
【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意《见要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 3、在本市!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 4、?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听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确需调整》容积率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 , 5、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监察、《土地、建设、房产】城管:。主管部门备案
】 , 》6、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变更》后的容积率》向国土主管部门【办理土地收入—补交等相关手—续土地手续完—善后国?土,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完善土!地手续情《况抄告监察、建设、!房产、规划》和,城管主?管,部门
】 :规划条件的容—积率调整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依?法先:行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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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因容积率【指,标调整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容积》率调整?条,件要求调整容积【率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 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并附?调整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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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意【见要附?专家:名单和本人签名【保证专家《论证的公正性—、科学性专》家与申请调整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 , 3、—在本市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 《。4,、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听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为确需调整容积】率的应提出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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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城市:人,民,。政府收?回拟:调整容?积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6、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收回【的地块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重新拟【定规划条件;
! , 7》、国土主管部—门依据调整后—的规划条《件,重新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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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涉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准文件、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听?证)材料等均应按照!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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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对同一建】设,项目在给出》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定的容!积率指标均应—。符合法定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并将各】环节的审批》结果:公示直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对于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各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建筑面积》的总和应该与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容积率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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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核实完工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行政《许可要求核实中要】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是否超出规》划,许可允许建设的建筑!面积建设工程竣工时!所建的建筑面—积超过规划许可【允许建?设的建?筑面积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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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及时对?涉及:超容积率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罚拆除—违法建设部分、【没收:违,法收入并对》。违法建设部分处以】工程造价1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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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施】工图时应在报审的施!工图及其《建筑面积与》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建施图面积一—致的情况下核—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否则不》予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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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房产主管部】。门在进行商品—房产权?登记时发现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实测总建筑面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核:。准,的面积不相符合【时(规划、房产主】管部门面积计—算规则不同造—成的面积不一致的情!况除:。外)不得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应当【把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规范管理纳》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工作内】容加:强,监督
— ? ,监察:机关对规划、—建设、?国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房产—等相关主《管部门在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调整过程】中履行职《能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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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对城乡规划—、国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房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按规—定程序调整建设用地!容积率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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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对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擅自调】整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抄告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主管部门对于!没有:按规定?整改到位、行政【处罚未完成》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其?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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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确】定
!第十:七条 各县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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