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住建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工业等地下管线【)及相?关的民防管线等【工程
》第,三条 市规划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接【受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市》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广播电视《、电力、通讯、【民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无:现状资料《的地区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现状综合地下管线】图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市规划?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现状资料【以,外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规划部】门报告
—市规划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查明上—述管线的《性质、权属通—知责任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并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地下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材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及技术报告;【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城市照明、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要求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对《。不符:合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完?善相关资《料重新编制档案
! 第十二条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在,承接地下管》线工程委托》时,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登记并及时—向其: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四,条 市规》划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对已有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充测》绘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所需经费从市政配套!费或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净收益《中支出东部城—区所:需经费由东部—城区承担
【第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
第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保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并完善—保密制度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未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的损坏地下管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工:程测量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导致: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