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 为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住,。建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城市照明、!交,通,信号、?工业等?地下管?。线):及相:关的民?。。防管线等工程—
第三条 【 市:规划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接受》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市城!乡建设、财政、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广播电视、【电,力、通?讯,、民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无现状资料的地!区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现状综【合地下管《线图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市规》划,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现状资料】以外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规划部门报【告
市规划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查明上述管【线的性质、权属【通知:责任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并《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地下管线工程测!量图
? 第九条 —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材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及技术报告;】
, (?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城市照明、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要求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对不?符合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完善相【关,资料重新编制档【案
第十二条 ! 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三条【 , 工程测量单位在承!接地下管《。。线工程委托时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登记并及时【向,其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四条 !。 市:规划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对已有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充测绘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所需?经费从?市政配套费或—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净!收益中支出东部城】区所:需经费由东》部,城区承担
— 第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
第十六!条 :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保?。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并完善保—密制度
》 第:十八:条 :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未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的损坏地!下管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工程【测量: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导致?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 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