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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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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规〔《。2,0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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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1月1】7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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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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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地《下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水【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防止—水质污染《和地质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水:。是指蕴藏于地表以下!的,水体包括包气带水、!潜水和?承压水
第三【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 地下水《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严格保?护、:厉行节?约的原则《。发挥地下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 第五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工作】
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南通市—市区:。水资源管理》处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市区范围内地下!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城乡建》设,、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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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下水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支持】地下水节约和保护先!。进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提高全【社会节?约和保护地下水的意!识
第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和:保护地下水的义务并!有权对违法开采、】污,染地下水的行—为予以?劝,阻和举报《
对在地!下水节约和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编【制全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 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水资源管理处应当】根据全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地下!。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地下水《开采状况、》水位变化、地表水】源替代和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行地下【水,功能区?划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可!开采区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
】在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开凿—深井已有深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有【计划地组织封—。填并对封井》、,改水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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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限制开【采区内执行“打一填!一”原则不得增加地!下水限制层位取水】。井数:量并逐年削》减地下水取水量
! 《采,用地下水作为集中】式应急备用水—源,的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条 经】批准的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地下!水,功能区划需要—。修改或者《调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国土部门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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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地下水可开采—。量结合地下水监测】情况:核定各县(》市)、区的地下水年!度允许开采量—
第十二条 】地下水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以及地下水功能区!划要求不得》。超过地?下水:年度可?开,采总量并符合地区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要求?
第?十,三条 区域供水覆!盖地区除适度保留】部,分取水井《作为饮用水备—用水:源及满?足工业企业》。。特殊工艺《用水需求外其—他,取,水井:应,当逐步封填
【 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水鼓励!“退城进郊》”企业实施改水措】施优先使用地表【水
第十四条 】 地:下,水取用?依法:实行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取水户应当【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地【下,水资:源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地下水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取水许【。可,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开!采潜水层《地下水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户日取《水量小于100立】方,米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申报许可时只需提】供建设项目》地下水?资源论证报告—表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采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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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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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重污染地下水资【源的;?
《 (三)开采地下】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
(四!)地面不《均匀沉降地区—;
》 (五)地面沉降】中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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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海水》入侵、倒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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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水户方可】凿井并?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井台平面布】。置指导方案组织实】施
取水!井,的开凿应《。当由: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保证—工程:质量
》 施工单位【发现:因地质条件因素不】宜,取水: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并通知取水户【取水户?。。应,当及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取》水井施工完成后取】水户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资料
《。
(一—)井:台周边的平面—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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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柱状剖【面图;
(!三)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
(【四)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
(—五):取水项目的试运【行,报告;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取?水许:可证
第十九条】 地下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取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 有效期满【未延续申请且—继续取用地下—水,的视作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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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取水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取水档案和用—水管理制度;
】 (二)—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按照规定》填报取用地下—水的统计报表—;
《 (三)按照【取水:许可:规定的条《件取用地下水;
! (四)做【好地下?水,水位和水质》监测发现水质—、水:位异常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不:再使用?的取水井《。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 (六)不【得对外转供、销售地!下水
第二十一】条 :。。 使用地《源热泵系《。。。。统的取水户除—。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采取可!。靠回灌措施》确保置换《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并《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二!。)地下?水供水?管、:回灌管不得》与,市政管道连接;
! (三)水井的!设置应当避开有【污染的?地面和地层取—水井和回灌井管上】应当设置《水,样采集口及监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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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当对抽—水量、回灌量及【其水质?。、水位进行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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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取水】户应当于当年的1】1月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并提交!下一年度取水合【理性分析和计—划申:请表
第二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申请后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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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否符合?。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内容;【
? (二)计—划取水、节》约用水措施是否落实!;
》 (三)单位产品】取水量是否超—过取水定额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取水计划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取,水,户下达下一年度【取水计划《
第二十》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勘查?地下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规
—第二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废井:、废坑和裂隙—排放、倾倒有—害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 对报废、闲置或】者,施工未成《的取水井所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封填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破坏地质结】构
第二》十六条 建设【土,壤源热泵系统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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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源热!泵系统热《源,井的施?工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的规定】不得凿?穿第Ⅰ承压》含水层底《板
第二十七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定期开】展全:市地下?水,监测:监测:井主要用于第—Ⅲ、Ⅳ?承压层含水层水【位,监测尽量选择非【生,产井保证所测数据为!静止水位并逐步实行!在线监测
【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地下水】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归档
第二】十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制度《为地下水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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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水资源—评价应当包括—水量、水质和地质环!境影响的评》价并提出合》理的开采布局和【开采量预测地下水】位变化趋势》
:。 《地下水资源评价【结论涉及地质环境】的应向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九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程建设中基坑降【水的监督管理—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含水层串通以!及地面塌陷
【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质环境监测防止】因不当取用》地下水而引发—地质灾?害
【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地:下水:水价并考《虑地下?水功能?区,划与地下水水—位等因素制定地【下水阶梯式水价【提高地下水使—用效率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地下水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取?水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取水许【可证:的;
— (二?)违:反规定下达地下水取!水计划的;
【。 (三》)不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造成后果的!
第三十二条【 取用地下水时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中,相关专业术语解【释
《。 包气》带水指潜水面以【上,包气带?中,的水包括《吸着水?、,薄膜水?、,毛管水、气态水和暂!时,存在的重力》水
【潜水指存《在于: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之上:、,具有:。自由:水面的重力水潜水】所,。在含水层称作潜【。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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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压水【。指充满于上下—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含水层中的水
】 地源热泵】系统指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等浅层【地,热资源为低》温热源由热泵机组】。、地热能交换—。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热制冷系统【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土壤《源热:泵系统、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地表淡水》源热:泵系:统,、海水源热泵系【统和污?水源热泵系统
】 : 监?测井用钻孔法完成】的监测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变化情况《的专用井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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