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