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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建》设局关?于对市?区新建建筑实行【供热分?户计:量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体制改革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加【快我市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步伐《根据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推进新建【。采暖建筑和供热【。工程热计量工作的意!见和牡丹江市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市建设局】决定对全《市新:建建筑供热系统实】。行供热分《户计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1?2月1日《以后开工的新建建筑!供热系统必须按照】供热:分户计量进》行设计施工安装热】计量装置和室温【控制装?置达到供热》计量要求新》建供热工程换—热站、?管网必须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2《008年12月【1日前已开工但【供热系?统尚未施《工的工程一律—。改为按供热分户【计量:进,行设:计,、施:。工,
—对不具备《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控制《装置的建筑》工程按每户2200!元供热计量装—置,购置费用和25【元热计量《。。装置安装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存】入市建设主》管部门指定专用帐】户专项用于该—建筑工程具备条件后!。供热计?量装置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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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省、》市相关要《求进行供热计量【工程的设计》对未按规定进行供】热计:量设计?的市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对设《计单:位进行处罚
】 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供热计量设计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
三、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提交的报告—和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中要包括供【热计量内容》否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对新建《建筑:。和供热?工程进?。行监理施工》单位未?按标准施工的应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计量设施的施工和质!量的监?管对于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要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
: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供热主管部门【应,会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供热单位共!同按照黑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供热计量设施进行把!关达不到供》热计量标《准的新建采暖建筑和!供热: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未经供热】主管部门审验—并出具证《明的供热单位不予】并,网供热
》 五:、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热系统!分户计?量供热?方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设计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严格按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处罚
— : :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采:用集中供热的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供热计量!措施等有关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实行分户!计量的供《热系统必须安全【可靠技术成熟维修方!便其应用《的计量表《必须符合牡丹江市推!进供热?计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温》控装置、锁闭阀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省!标准并满足供—热系统?的,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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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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