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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建筑施工残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牡建政发[201!0]45号 【全市相关建设—施工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办: ,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建筑施工】残土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建设局【办公室、公用办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残土处置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残土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弃料 第三—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牡丹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   市建设市【场,监察站具体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围》墙内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    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站具体】。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围墙:外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     》市建:设局开发办、质量监!督站、招《标办、动迁办、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安?全监察站《、建设施工企业【管理站按照》各自职责对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处置—建筑施工残土的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施工!残土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站—受主管部门》委托:对建筑?施工残土处置进【行核准并办理建筑施!工残土?处置许?可证: 第六《条 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残:土处置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建筑》施工残?土处置的直接—责任:主体 第—七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产生的建】筑施工残《土应当运《往政府指定的倾倒地!点取得?残土:倾倒:凭证 ? 建筑?施工残土处》置的结算应当依据】有关:定额规定或合同约定!及倾倒凭证进行【 : 第八?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土方工《程,。结束: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残土处置的结算【结算完?毕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持倾》。倒凭证?、存放凭证、结算】凭据和?经备案的分包合同到!。。。。市建设市场》监察站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建设单位不得!拨付该项工程款 】 ,  : , 存在下列问题【的,不得进行结算—或不予?备案     】(,一)施工现场未达】到本规定标准的【; :     (二)对!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拒不接受处】理的;  —   (三)实际】结算的清《运量与?。中,标时预算量(或工】程,量清单)《。之差超过《百分之五的 —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提出《建筑施工残》土处置所应达到的标!准、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   —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各相关单位【在建:筑施工残土》处置所应达到—的,标准、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 :。    建设单位】必须将土方工程(含!土,方运输?)一并?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土方工程肢解发!包 : 第十《条 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建?筑施工残土的处【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车,辆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手—续   》  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法与土方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按!。工程项目的位—置合理确《定倾倒地点并—在合:同中明确土方工程的!开,工、完工日期、建】筑施工残土的处【置工程量《计量、结算方—式及预算费用、存放!或外运地点、运【输行车?路,线,、对分包单位的控】制措:施等内容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 第十一》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管理并承担—。主体责任  【。  : (:一)施工现场—。进出通道口路面必须!进行硬铺装设—置专:用排水?。设施:及沉淀池污水泥浆不!。。。准溢流到施工现场】及周边路面; 【    《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现场的车辆不准携带!泥,浆、残土《;     (三!)建筑施工残—土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准?运证、通行证运输车!辆加装密闭盖实施】密闭运输装》。运时不准《超,高、超载; (四!)建筑施工残—土必须?运入指定《倾倒场按要求倾【倒 第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检查运输车辆的】超,高、超载、密—闭、清洁、倾倒【等情况及时制止分包!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残:土场内装运实—施现场?监,理对不按规》定,装,运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装运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装运》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建—设市场监察站报告】 第十四条 市!建设市场监察站对】建,筑施工全过程的残】土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拒不《。接受处理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知市建筑市场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该工《程项目?暂缓竣工《备,案 《第,。十五条 《市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对建筑施—工残土的产》生,量与实际结》算量是否《相符进行不定期【核算抽查 》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残土处置未【达到标准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下达停工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或土方工程直接!发包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 第十八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建议吊销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即》进行土方《开,挖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罚款—;同时将情况通报质!量监督站、安—全监察站《暂停办理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筑施工!。残土管理目标及结】算方式?的由市招标办—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实施【招标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未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的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土方工程分》包合同备案的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责令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未补】办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 总承包单位未在】土方工程结束后到市!建筑市场《监察:大队备案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责令该工程停—止施工并对》其土方工程分包【。行为进行调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查处 《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进出道口路面不】进行硬铺装不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专用排水设!施车辆驶出携—。带泥浆、《残土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不【准,开,工并依法进行处罚 ! :第二十四《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施工—残,土拉运?监督不力造成残【土撒落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由—市建设施工》。。企业管理站依据牡丹!江市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办法规【定每发生《一次扣 3 —分,累计计算《对于信用《评价分值低》于合格标准的依法】限制其从事建筑活】动;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清出建筑》市场建议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总承包单位由—。于对土方运输单【位,。建筑施工残土拉【运,监督不力《导,致其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总承包【单位拒不《整改、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取消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监理单—位按照牡《丹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牡丹江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规定记》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档案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企业一年—。内禁:止从事建《设、监理活动—。对于拒不整》改,或者严重违规—。的企业建议资质管理!部门降低直至吊销】企业:资质 第二十七!条, 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运输渣土】不作密封、苫盖造成!泄漏:、遗:撒运:输单位拒不整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站依据黑龙江省【。市容环境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罚并建议运管部】门吊销运《输资质交警》部门吊扣行车—执照 ? 第二?十,八条 对于相关【建筑施?工残土管理部—门通报的建设、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残土拉运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市场各部门—将启动联动》机制按照相应职责】对,其建筑市场行为【开展全面调查—并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实施查》处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作!为各责任主体单位资!质晋级、评优—。评先或质《量,、安全优《良达:标工程评选》一票否决项目— 第三十条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本规—定的对?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有效管】理社:会反映?良好的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并在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中【加分并作为评选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条件之》一 :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建筑施!工残土管理相—关要求由《各主管部门按—照机:关规定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