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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建筑施—工残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牡建政发[】2010]》。4,5号 全市相关】建设施工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站》办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建筑《施工残土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对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建设:局办公室、公用办】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残土—处置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残土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弃料 《第三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牡丹】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 , 市建设市场—监察站具《体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围墙内!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    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站具体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大门】围,墙外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  :   ?市建设局开》发办、?质量监督站》、招标办、动迁办、!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安,全监察?站、建设《施工:企业管理站按—照各自职责对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处置建筑施工残土!的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施工残土—。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站受主【管部:门委托对建筑—。施工残?土处置进行核—准并办理建筑施【工残土处置许可证 ! 第六条《。 ,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残土处置责任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建筑施工残【。土处置的直接责任】主体: : 第七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产生的—建,筑施工?残,。土应当运往政—府指定的《倾倒地点取》得残土倾倒凭证【 建筑施工—残,土处置的结算应当依!据有关定额规定【或合同约《定及倾?。倒凭证进行 — 第八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土方!。工程结束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残土处置的【结算结算完毕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持倾倒》凭证、?存放凭证、结算【凭据和经备案的分包!。合同到市建设市场监!察站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建设单位】。不得拨付该项工程款!     存在下!列问题的《不得进行结算或【不予备?。案   》  (一《),。施工现场未达到本】规定标准的; 】    (二—)对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拒不?接受处理的; 】    (三)【实际:结算的清运量与中标!时预算量(》或工:程量清单《。。)之差超过百分【之五的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提出建筑《施,工,残,土处置所应达—到的标准、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    !。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各相!关单位在建筑施工】残土处置所应达【到的标准、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     建设】单位必须将土方工程!(含土?方,运输:)一:并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土方【工程肢解发包— 第《十条 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建筑施—工残土的处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车辆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手续    】 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法与土方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按工程项目的位】置,。合理确定倾倒地点并!。在合同中明确土方工!程的开工、》。完工日期、建筑【施工残土的》处置工程《量计量、结算方【。式及预算费用、存放!或外运?。地点、运《输行:车路线、对分—包单位的控制措施等!内容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第十一—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管理并承》。担主体责任》     (一)!施工现场《进,出通道口路面必须】进行硬铺装设置【专用排水设施—及沉淀池污》水泥:浆不准溢流到—施工:现场及周边路面【;   》。。 ,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现场的车辆不准携】带泥浆、残土; 】 ,    (》三,。)建筑施《工残:土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准运证、通】。行证运输车辆加装密!闭盖实?施,密,闭运输装运》时不:准,超高、超载;— (四)建—。筑施工残土必须【运入指定倾倒场【按要求?倾倒 第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检查》运输车辆《的超高、超载—、密闭?、清洁、倾》倒等情况及时—制止分包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 ,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残土场内装—运实施现场监理【对,不按规定装运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装运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装运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建设】市场监察站报告 】。 第十四》条 市建设》市场监?察站对建筑》施工全过《程的残土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拒不接!受处理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知,市建筑市场相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该工程项目暂】缓竣工备案》 第十五—条, 市: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对建—。筑施工残土》。。的产生量与实—际结算?量是否相《符进行不定》期,核算抽查 —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残土处置》未达到标准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下达《停工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或土方工程直!接发包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建议吊【销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即进行土方开—挖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的罚款;同时—将情况通报》质量监督站》、,安全:监察站暂停办—理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建筑施《工残土管理目标及】结算方式的由—市招标办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实施招标—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未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的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   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土方工程分包合【同备案的《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责令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未!补办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二条》 总承包单》位未在土方工程【。结束后?到市建筑市》场,监察大队《备案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责令该工程【停止施工《并,对其土?方工程分包行为进行!调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查处 【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进:出道口路面不—进行硬铺装不—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专用排水设—施车辆驶出携带泥浆!、残土的由市—建设市场监察—站,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不准开工!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施工残土!拉运监督不力—造,成残土?撒落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由市建设施》工企:业管理站依据—牡丹江市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办法规定每发】生一次?扣 3 分累—计计:算对于信用》评价分值低于合格】标准的依法限制【其从事建筑活动;】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清出建】筑市场建议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总承包【。单位由?于对土方运》输单位建筑施工【残土拉运监》督不力导致其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总承包单位拒不整】改、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取消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加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监理:。单位按照牡丹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牡丹江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规定!记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档案?。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企》业一年内《禁,止从事建设、—。监理活动对于拒不】整改或者严重违规】的企业建议资质【管理部门降低直至】吊,销,企业:。资质 第二十】七条 运输车辆【带泥上?路运输渣土不—作密封、《苫盖造成泄漏、遗撒!运输单位《拒不整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市固体废弃【物管理站依据—黑龙江省市容环【境管理条例依法进行!处,罚并建议《运管部门吊销—运输资质《交警:部门吊扣行》车执:照 第《二十八条 》对于相关建》筑,施,工残土管理部门通】报的建?设、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残土拉】运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筑市场各部门】将启动联动机—制按照相应》职责对?其建筑市场行为开】展全面调查》并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实:施查处 《。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作为各责任主—体单位?资,质晋级、评优评【先或质量、安全优良!达标工程评选—一票否决项目 】 第三?十条: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本?。。。规定的?对建筑?施工残土《处置实施有效管【理社会反映良—好的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并在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中加!分并作为评选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条件之一 【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建,。筑施工残土管理相】关要求由各主管部门!按照机关规定—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