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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理顺过去补【。贴出:售旧公?房,和补贴建房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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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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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牡政】办发[1988]8!9号
颁【布时间? ,1988《-09-《1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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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黑房改》字〔1988〕【第8号文件关—于理顺过去》补贴出?售旧公房和补贴【建,。。房的规?定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为—了,。。加强:房屋产权管理现根】据我市市区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凡?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建设】的住房产权》原则上归市政府所有!逐步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二【、凡过去已交政【。府房:管,部门统一经营管理的!房屋仍由房管部【。门统一经营管理【不得再交给》各单位管理》
三、各开发【单位组织建设的住房!(包括开发小区【的住房)一律由政府!房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各投资单位】可享有?产权或使用权并【。。由政府房管部—门与投资单》位签订托管或接管】的协议书实行托管的!要缴纳管理费和【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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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工,单位为?职工:联合投资购买—一户公?有住:房的产权《应明:确归:。其中一个《投资:单,位所有?并实行经营管—。理也可以《交由政府《房管:部门统一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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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本通知下达—一个月后产权单【。位仍放弃《管理免?租,交,给住户?自修自住的》公房一律由》政府接管交由政府房!管部门?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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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今后》各单位不《准将房?款分给?职工由职工个人【解决住?房,否则按违《。反纪律查处》
印?发关于理《顺过去补贴》出售旧?公房和补贴建—。房的规定的通知
! 黑房改字(19!88)第8》号
各行政公署、!市、县人民政府、房!改领导小组、房【地产管理局》
》 现将黑龙江省关】于理顺过去补贴出】售旧:。公房和补贴建房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反映给》。。我们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四日
一【、对一九八》零,年一月一日以后【补贴贱价出售旧公房!和补贴建房的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分别】情况理顺产》权关系?使之与新开》展的出售旧》公房相衔《接并完?成产权登记发—证手续保障房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凡是产权单位】补贴出售的》公有旧住房按当时】。。房地产管理》部门评定的》售价优惠1》。6%超过部分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向购?房,户收回补贴款变有限!产权为全部产权归】个人所有《如购房户不愿补交补!贴款可将房屋退回产!权,单,位产权?单位可将购房款退】给购房户由产权单】。位另行出《售今后不准》再出售有限》产权
三、凡是产!权单位?自行作价卖出的旧】房一律?。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按当时规定》的交易价格重—新评定售价》。购房:。者按新评定的—价格享受15—%的:。优惠超过《部分补交《差额款?购房者如不愿—补,交差额款《产权单位《应将原购《房款退给购房—者另行出售》
四、凡是单位出!钱以职工个人—名义购买私人房【屋产权一律》归单位所《有按租赁关系个人从!进住的时间开—始补:交房:租
?五、凡是购房户【。购买有限《产权的房屋购—房者已?将房屋全价出售【的应将其《售价超过购房户当时!所付房价的部分收回!工,作已调往外地的【应,跟踪追回
—。。六,、凡:是产:权,单位免租《交给职工“自修自住!”的房屋应按—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收回计租】或作价出售一、二、!三级房屋从》交出:之日起补《交房租四《、五级房《屋不再结算维修费和!租金从?收回之日《起计租
七、对实!行“民建公助—”、“?公建民助《”、“公拨资金自建!”、“单《位补助修职》工私房”等》多种形式的建、修】房要明确产权归属】。不再保留有限产【权产权归个》人的应?收回公助资金;【产权归?。公的应将个人投【入的资?。金返还给《个人另?行出售?或建立租《赁关系进行起租对】“民建公助》”的 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二十平方米【公助资?金不超过当时造【价百分之二十—的不再收回公助【资金对超过》上述:面积和造价》标准的收回超过部分!公助资金 【
《 对于“》公,。拨资:金自建”《的房屋个人要产权】的,应收回?全部:公拨资金产》。权全部?归个人;建房—者无力交回公—拨资:金的可按当时的建房!造价计算出》建筑:面积划为公产建房者!按公产面积进—行交租对《。于“单位补助修职】工私房”的应收回】全部补助《。款
?八、贱价出售的房子!。。在,未做处理《前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过户】手续不发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九、上述检!查清理应收》回的款项均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收回资金的所有权!。。不变存入建》设银行住房》基金专户作为—商品:房建设基金
十、!。各市县应将检查清理!情况于一《九八:八年:十二月末报黑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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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规定由黑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一九八八《年九月?十四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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