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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 牡丹江市【政府 ? —。 颁:布时间 1》988-11-0】8 ? ,  ? , 为认真贯彻执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城市建设方针加】强,城市综合开发的【管理发挥《综合开发《的优势使城市综合】开发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中更好《地为建设现》代化多功能的城市】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工矿企业、事】业、机关、部队、乡!镇等单位凡从事城】市建设开《。发项目的均应—执行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办)是市政》府城市综合开发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城—市建设的综合开发实!行宏观调控对开发企!业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均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并按规!定交纳?。管理费 第三条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近期内城市—综合开发要以改【造棚区、《缓,解交通?为重:点安排开发区坚【持成街?。、成片改造坚—决杜绝“挑肥—拣瘦:见缝插针《”,。的自由发展状—态以尽?快改变城市面貌 !第四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部门《均要向?市开发办《提出:申请经资质审—查领取资质》证书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可进行《开,发 第五条统一】规,划凡属开发区—规划均由市》开发办?委托市规划》部门规?划经市规划委员会】讨论通知《后,由市开?。发办组织实施并【负责单体设》计,的平、立、剖—的审核及定点放【线同时向规》划部门?一次性办理》手续   —  未经《市开发办《委托的开发区规【划规划部门不予受理!开发区以外的建【设项目均由市规划】部门负责审批和收取!。业务费其它各种费】用,。仍,。由市开发办》收取 第六条统一!计划凡规《。。划区域?内,综合开发《的计划均由市开【。发办负责编报—经市计?委审批按基》本建设商品房年度计!划,。平衡后下达给市【开发办?根据:开发企业的承建能力!市开发办《负责分?配开发计划开发【企业可凭计划办理】有关手续凡》民用、公用建—筑的基本建设—计划须?经市计委批准到【市开发办办理—。有关手?续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第七条统一!价,格,市开发办会同—物价、建行》、房产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物价部门制定【出牡丹?江,市统一的商品—房,价格各开发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处罚】 :第八条统一动—迁,安置:凡旧城拆迁新—区征地所涉》及的动迁《事项均由市动迁【办按牡丹江市城市】建设动迁安置管【理,。实施细?则办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动迁工】作,正常进行对各行【其是:拒不执行的要—强,行动迁 第—九条统?一管理市开发办【负责确定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建《设任务掌握开发【建设进度协助—有关部门管好—工程质量及》公用:设施的配《套并做好工程—移交的协调工作开发!项目完工后由市【建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小区》。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十条对单》位自建?的房屋只能对内部】。职工:分配或销售不得向社!会经销商品房 【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的!联建项目除收取管理!费和利润外》还必须对项》目进行管《理和销售否》则取消其开发资格 ! 第十二条对因资】金、技术等原—因致使开发项目不能!按期交工回迁又无能!力,。继续开发建设—的在组织人员测【算核准工程投资额】数后由市开发办负责!对再建接转工程实行!招标:或,强行拍?。卖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开—发,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对在规划区域内虽!有开发用地条件但】因,资金、技术等原【因无能力开发的单】位要直接《向市开发办提—出申请?并由市开发办委托具!。有开发资格》的企:业为其开发 第十!四条凡在市区—内的房?屋工:程建:设均要?按有关规《定交纳下列费用市政!配套费按百》分之七;商业网点费!按,百分之?五;人防节建—费按百分之》二;教育职工住房】提取费按百分之二】;动迁?比按百分之》四十九;《环境差按等级收【取其费?用统一由市开发办征!收并按有关规定上交! 第十五条凡开】发区域内的有关【供热:设计、?施工均要和》全市的供热管网化协!同一致由《市供热办统一平衡】量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收取集?。资费: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市【政府开?发办负责解释 【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