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暂《行办法 【 颁布单位 —牡丹江市政》府 】 颁布时间 —1988-11-】。08   — , 为认真—贯彻执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城市:建设方针加强—城市:综合开发的管—理发挥综合》开,发的优?。势使城市综合开发】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中更《好地:为建设现《代化多功能的城【市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工矿《企,业、事业、机关【。、部队、乡镇—。等单位凡从事—。城市建设开发项目的!均,应执行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开发办!),是,市政府城市》综合开发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城市建设的综!合开发实《行,宏观调控对开发企】业不论隶属关系如】何均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并按规—定交纳管《理费 第三条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近》期内城市综合开【发要以改造棚区【、缓解交《通为重点安排—开发区坚持成街、成!片改造坚决杜绝“】。挑,肥拣:瘦见缝插针”的【自,由发展?状态以尽快改—变城市面貌 — 第四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的单位—和部门均要向市【开,发办提出申请经资质!审,查领取资质证书后】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可进行开发 【 第:五条统?一规划凡属开发【区规划均由》市开发办委托市规划!部门规?。。划经市规划》委员会讨论通知后】由市开发办组织实】施并负责单体设计的!平、:立,、剖的审《核及定点放线同【时向:规划:部门一次性办理手】续 : ,。  :  未经市开—发办:委托的开发区—规划规划部门不予受!理开发区以外—的建设项目》均由市规划部门负责!审批和收取业务费】其,它各种费用仍由市】。开发办收取 【第六条统一计划【凡规划区《域内:综合:开发的计划均由市开!发办负责编》报经市计委审—批,按基本建设》商品房年度计划平衡!后下达给市开—发办根据《开发企业的承建能力!市开发办《负责分?配开发计划》开发:企业可凭计划办【理有关手续凡民用】、公用建筑的—基本:。建,设计:划须:经市计委《批准到?市开发办《办理有关手》续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 第:七条统一《价格市开发办—会同物?价、建行、房产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物价部门制定出牡!丹江市统一的—商品房价格》各开发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处—罚, 第八条统一动迁!安,置凡:旧城拆?迁新区征地》所涉及的《。动迁事项《均由市动《迁办按牡丹江市【城市:建设动迁安置管理实!。施细则办《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动迁工作》正常:进行对各行》其是拒不执行的要】强行动迁 第九条!统一管理市开—发办负?责确定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建《设任务?掌握开发《建设进度协助—有,关部门管好》工,程质:量,及公用设《施的配?套,并做好工程移交的】。协调工作开发项目完!。工后由市建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小区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十:条对:单位自建的》。房屋只能对内部职工!分配或销《售不得?向社:会经销商品房 【 第:十一条开发企—业的联建项目除收】取管理?。费和利润《外还必须对项目进】行管理?和销售否则取消其】开发资格 第十】。。二条对因《资,金、技术等原因致】使开发项《目不能按《期交工回迁》又无能力继续开发建!设的在组织人员测算!核准工程投资—额数后?由市开?发办负责对再建【接转工程实行招【标,。或强行拍卖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开发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对在规划区!域内虽有《开,发用地条件但因【资金:、技术等《原因无能力开发的单!位要直接《向市:开发办提出申—。请并由市开发—办委托?具有开?发资格的企业为其】开,发 第十四条【凡在市区内的—房屋工程《建设均要按有关规定!交纳下?列费用?市,政配套费按百分之】七;商?。业网点费按》百分之五;人防节】建费按?。百分之二;教育【职工住房提取—费按百分之二;【动迁:。比按百分之四十九;!环境差按等级收取其!。费,用统一由市开发办征!收并按有关》规定上交《 第十五条凡【。开发:区域内的有关—供热设计《、施工均《要和全?市的供热管网化协同!。一致由市供热办统一!平衡量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收取集》资费 第十—六条本?暂行办?法由市政《府开:发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