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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贵:政发〔2《0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
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
? 本办法所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贵】港市城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
【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应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布!局集中设置的—项目应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内安排
》 ? (:二)规范《管理只租不售公共租!赁住房着《重解决?特,定对象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要严—格规范?供应程序和租赁管】理定向出租只—租不:售
》 (三)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和其:他机:构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并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包括?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利:用自用土地》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即单位租赁!住房)
第四【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房源筹集组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公示、配租!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 发《。展改:。革、民政、》财政、规《划、建设、》国土、房产》、房改、价》。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公安、监察、税【务,、住:房,公,积金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 各县(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年度投资计!划、房源筹》集、配租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并进行》初审
第—二章 规划—建设和房源筹—集
第五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住房?。保障规划综合考虑】我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政策、!人,口政策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总体需—求状况在住》。房保障规划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供应《、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
?
第六条 》。 根据我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当年公—共租赁住房》需求情况《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民政、?财政、规划、建设】、,价,格等部?门拟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年度房—源筹集、《建设用地、资金【来源和年度配租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纳入我【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保证土地供应!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可通过新】建(:含配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
:
,第八条 政府直接!投资新建《成套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 平方米》。以下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的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各,种套型?比例满足实际需要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认真落实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小户《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
!第九:条 在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在,项目实施前》应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配建指标》由,开发项目业主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配建合【同,明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
第十条 【 单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立项—。、报建?等,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主要包》括
《 , (一《),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由企业或事业单!位(不含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的向《本单位?职工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三)在?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四)在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各类】产业:园区集中配》套建设的向本—园区(开发》区)员工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 (五)政—府收:购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标准的住房!。;
【(六)政府向社会】统一:租赁的直管公房【;
:
(七?)其他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章 政策【支,持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确定方法】、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
!第十三条 》 政府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补助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 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不低于《。土地出让《总收入5%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包》括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以!及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
第十《六,条 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范围并按有关】规定审批、实—。施,
第十七条 在!留,足住房维修资金、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款《后政府可按一定【比例统?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售房款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或贷款贴息》具体统筹使》用售:。房款的?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
第二十】条 :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本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 ?
:第,四章 资金来【。源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
》 , , (一)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的专项资】金;
【 (二)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
(三!)财政?部门安排的不低【于年度土地出让总】收入5%《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的保障性住房!资金;
【 (四)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通:过融:资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 (》六)社会《。捐,赠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的资金;
】
, (七)经】。政府:批准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资金
第【五章 ! 】 】。 准入管理 —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坚持公开【公正、?分层把关、统筹平】衡的准?入,原则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
第二?十三条 《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以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家庭!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必须】年满18 周—岁
—。 每年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民政《、统:计等有?关部门根《据住房?价格、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由民!政部门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核定
第二!十,四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我市城区户籍!;,
?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三)!。无住房或家庭—自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 :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条件;—
: (五—)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二十《五,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我,市城镇户籍》大专以上学历;
】
(二)!毕,业不满五年(以毕】业证书为准》);
!(三:)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四)本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就业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或廉租住—房;
《 (五)【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条【件;
?
《。 (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非—我市城区户籍的须】具有就业《地暂住证;
!。 (二)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 (?。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且未租住公房—或廉租住房;
【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条件;
!
,。 (五)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七条: 具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等特殊》的家庭在配租—时予以优先考虑
】
第二十八条— 单身家庭或【两人家庭可申请户】。型为单间《或一房一厅的公共】租赁住房三人或三】人以上家庭》。可申请户型为两【房一厅的公》共租赁住房
—
第二?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婚育状况》证明:;
—。 (三)住房情【况证明由房产和国】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我市的住房—情况和地产》情况:证明;
—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其符合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审》核意见及住》房情况证明和—上年度收入证明;
!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三十条 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 (一)申—请表:;,。。
》 (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
: (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等情—况材料;
! (:四)申请人》就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五)由就业单位核!实,出,。具,的申请?人住房情况及—收入情况证》明;
【 (六)由暂住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核实出!具的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及收入情》况证明;
!。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三十】一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书面申】请表;
《
》 (二)申》请表中应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负责审核!的项:目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家庭情况进】行复查、审核;
】
?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在辖区所在—地及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调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 :(四)经审核公示】。通过的申《请人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登记造册按住房!困难程?度、:登记先后次序进【行轮候配租
—
? 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经查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
《 第三十《二条 由》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或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单位?负责审核、分配【和管理并将审核分】配相关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章 租赁管理【 ,
第?三,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测算《按略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水?平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指,导价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不,得高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指导价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初:次承租期《为3:年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第三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年审制度【
》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进【行年审年《审后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可继续承】租年审后《。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应当自》。收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作出的限!期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退出住房【超,期退出的按》市场租金标准2【倍收取房租
【 ,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 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通过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续租期的租金在】届时租金标准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
第三十六!条 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附属物归房屋【产权人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不得拆除
—
? 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管:理、修缮《维护、设施》设备:维修更新由相—应的房屋产权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 (四)租】赁期限;
【 :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
, : ,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 :。 (八)其—他约定
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使用!住房及时缴交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物业》服务等费《用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配合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
第七章 退出】。管理
《
第三十九条— 除不《可抗力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申《请对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本次申《请,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 (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
—(二)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
【
(三】)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 (四)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
: : (五)《其他放弃申请的情】况
第四》十,条 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收回或者调【整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一)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 (二)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我【市市区获得其他【住房的;《。
—(,三)因家庭成员人】数减少或者住房【面积增加《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一条 《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 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 (一)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 ?(二)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出借、《转租: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用】途的;
】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3》个月以上的;
】 , : ,(五)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连续3个月以上的】;
— (六)不接受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公约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七)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的?;
》 (八)》有其他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情况的
》
第四?十二条 合同期】满或出租人》终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当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确有!特殊困难的经出租人!核实同意可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限【。;应:当退出但拒不退出】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情况及【监督:。检查结果
【。第四十四条》。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需要通过】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成员】的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进行审核!的公安、民政、【国土资源、房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住房公!。积金以及《金融等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四十》五条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管理及利—用等工作《详,。细记载规划、—计划、建设》和住:房使用情况以及承】租人的申请、审核、!轮候、配《租、违法《违约情况等有关【信息保证档》。案数据?的完整、《准确并根据申请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六条 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财产、—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或查实!单位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接受委—托代理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由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处理
?
第四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各】有关:。部门接到《。。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第四【十九条 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情况的依法—依规予?以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 ! 其:他,
第五十条 企!。事业单位、》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向本单位】(,。开发区、园区)员】。工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管理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 《。 桂平市、平南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