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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政发〔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  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以,下家庭住房的基本】。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本办法所称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是—指贵:港市市区和三—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 : 第三?条 本市》市区和三《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目的》是为了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本市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 】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应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并结合实】际实施 第五条 ! 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房委【会”)负责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的指导、协调以及!建设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工作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做好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文件、规定!和具体实施方案 !   ? (二)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 :     (三)】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编制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要求: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     (四)】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包括对象!审核、公示、确定】等工作    】。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 —    (六)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     】(七)承办市房【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建,设、规划、房—产、:财政:、,国土、价格》、监:察、民政、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在市房改《。办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管理和销售》的有关日常工作 】 , 第二章 优—惠政策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依法办理供地、用!地手续 —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与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适应的中长期—用,地计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明确用地的位置】和地价及需缴纳的土!地补偿、安置—、,拆迁等费用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按规定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项目;免收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十一条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房改办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前提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共同:购买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偿还其住房贷【款 :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 第三章 项目】管理 《 第?十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区位!布局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选址方案 第!十四条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选址方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规【划建设的商铺、车】位等经?营性配?套设施属政府—所有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凭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和相关资料到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定点、【用地审?批,、报:建、环评等项目【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军队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所属主管部门—及市房委会》批准后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定向《。销售军队人员不【得向社会供应 !第十八条 因【。城市规划需要—发生:大量:拆迁安置《需开发?建,设专门用《于安置拆迁户的住宅!小,区的可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实行【统一管理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规【划设计?方案应由市房改【办会同建设》、规:划、市政《等部门评审确定【对经审?批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任《何单位和《企业不得擅》。自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涉及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建设单【位应及时报财政、审!计、监察、规划【、建设及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财政、审《计、监察《、规划、建设部门及!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基—本设施?具备、?能够满足住》房日常生活》需要的原则装—修标准不得超过【普通住宅《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经济:适,用住房?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办法的规范》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良好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施《 第二《十三条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房建设项目竣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一户一验》。的方:式,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交付使用  【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当按照小区!规划设计《。的要求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不得随意改变【规划设?计和:削减配套项目—经验收后与项目主】体同步交付》使用 第二—十四:条 :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定期向市房》改办:报送建设《、进度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 】 第五章 价格管!理 ?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管理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主要由开发成】本、:税金构成 【    《(,。。一,。)开发成本 —  ?   1.土—地费用?按,照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市有关规定支—付的划拨土地价【款等 《     2.【前期:工作费用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勘,察、:规划:及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气:、,通路及平整》场地等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及报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    3.建筑】安装工程费列入施】。工图纸决算项目【的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暖电气】安装工程费及附【属工程费 —    《 4:.,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及小区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  5.管理费按照!不超过上述1至4项!费用之和的》2%计算 【   ? 6.贷款》利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为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   ? (二)税金  !。。。   依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     (三】。)国家、自治—。区,规定应列入》项目价格的其他费用! ,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价格—出,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价销售不得—在公布的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公布的其它费用】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登记卡制—度经济适用住—房收费登记卡—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给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依法核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在交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向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出示收费登记卡!收费部门和单位必须!在收费?登记卡上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总?额、:收,费依据?、收:费单位等内容并加盖!收费单位公章拒绝填!写或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有权拒交—并向: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六章 《 销售管理》 第》三十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具有我市三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在我市】三区城镇居住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二)【。。已婚家庭或年龄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三:。。),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  :。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房改办根《据我市住房价格、】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它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收养!关系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 ,。  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2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 第:三十二条 —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家庭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曾,经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而发》生转让、赠》送、继承等行为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易地交流调》动,到我市的干部—职工在原工》作城:市购买?过房改政策性—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含】4人)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 【。 第三十四》条 申请》。家庭购房时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购买面积(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家!庭按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与!原购住房面积—之和计算)超过保】障面积的《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款     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测》。定公布差价款由【市房:。改办负责收取并全额!缴,存,市财政专户作为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须经—市房委会批准—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上一级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市!房改办根据我市【实际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各期建设情况拟订各!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销售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适时—向社会发布销售【公告接受申购报【名 :  :   销《售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可供房【源数量、价》格、申请家庭报名时!间、地?点,。等, 第三十六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根据市房改》。办,向社会发《布的:销售公告提出购【房申请如实填写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 ,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外!来人员须有与劳动】部门签订《的用工合同》     —(二)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产和?国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我市的住房—。情况和地产情况【证,明,   《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和上年】。。度收入?证明外来务工—人员由现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和上》年度收入证明并【在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第三十八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的核对!工作市房《改办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贵港日报、市政府网!站和该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限10日 》     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无投诉或《者经调查、核实【。异议内容不实的【市房改办应当签【署可以购买的核查】意见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注明》申请家庭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说明不符合申购条!。件的理由 —第三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开轮候选房—     (【一)确定轮候顺序】市房改办根》据房源和符合条件】的,申购户情况制定【摇号及选《房,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政,府网站和该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办公场所公示10】日后公?开,摇号确?定轮候顺序 —   ?  :。整个摇号工作—。。过,程,由市监?察,局监督市公证—处公正 《     》(二)摇号结—果公示按照》摇号确定的轮候【顺序:编号并根据房源情况!按1: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房及轮侯申】请家庭名《单将其顺序编号【及家庭基本情—况在:贵港日报、市政府网!站,和该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限10日【    》 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无【投诉或者《经调查、核实—异议内容不实的按照!摇号确定《的轮:候顺序并根》据房:源情况?按11的比》例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对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说《明不符合购房条件的!理,由, :    (三)选】房申请家庭凭—。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选定住房后》应,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及时办理—。有关购房手续—的申购对象视为【自动放?弃由轮侯申请家庭按!顺序进行《。选房 第四十【条 申请家庭选】房完:。毕持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到市—房改办办理》手,续领取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 第四十一条 申!请家庭持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办理购房手续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签发的购买人和房号!依法与购买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凭证销售并将本】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的规!定在合同《书中予?以,载明 第四十【二条 报名—购买当期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如未能或》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其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第四十》三条 《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实行—一房一证管理制度准!购证内?容禁止涂《改 ? 第:七章 集资建】房, 第四十四条 ! 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集》资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第四十五《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房改办】批准可?以利用单位原—有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及符【。合我:市,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建设单位集!资建房 第—四十七条 》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房改办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 第:四十八条 —单位集资《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审计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九条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和奖励引进人才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八章 权【属,登记管理《 , 第五十条 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必须】凭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及购房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预【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合同备案 第】五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应当办理》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预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土地登记备案【申请家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凭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十二?条 市房》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严格审》核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上【的购房人是》否与登记所有权人】相符不相符的不【予登:记;办理权属登记应!分别在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购房人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后应当】到市房改《办办理个《人住房档案 【 第九?章, 交易管理—。 第五十三条 !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自住: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五十四】条 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它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房改办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回购—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测定并向社会公布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五十五条【 :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其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差价】(包括?购买面积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的》价款)?。乘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定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缴】交,比例计算应》缴交:的,有关费用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在相同价【格情况下市》房,改办可优先回购;】申请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向【政,府交纳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作为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申请家庭凭》交款票据到》市房改?办备案?并凭市房改办出【具的证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在其房地权【证上:。。注销原注记 】。第五十六条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裁定、判决等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改办审核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原房屋—购买之?日起计算 第十!章 :。 监督管理 】 第五十《七,条 市房改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第五十?八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交易的管》理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未取【得,资格: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市房《改办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回】购价:格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市房!改办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不按》照市房改办发放的】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要求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售房对象的】由市房改办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按》原价收回并对开发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十条 !对提供虚假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取消【其购房资格;其住】房由市房改办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回购价—格收回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市房改办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房】改办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回购【价格收回其住房 !。第六十二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有关行政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使不【符合资格《家庭违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二)违?法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    】 (三)违》法或者?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收费!。的; ?。  :  : (四)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 【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后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执行本办】法有关准入和退出】管理、价格管理【、监督管理等规定】;施行?前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桂平市?、平南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 第六十五条— , 本办法由贵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通知(贵政】办〔2?005〕92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