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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政发〔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   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保障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以下家—庭住房的基》本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桂政发〔》20:09〕2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本办法所称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是指贵港《。。市市区和三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本市市区和三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目的是为!了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本市【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应《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并结合实际【实施 第五条 !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房委会”)—。负责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的指导、【协调以?及建设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工作》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改办)作为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做》。好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拟》订有关配《套文件、《规,。定和具体实施方案 !     (二)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    】 (三)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编制【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要求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  :(四)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包括对象审!核、公示、确—定等工作   】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   !  (六)》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     (七)!承办市房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建设、规划、!房产、财政、国土】、价格、监察、民】政、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工作 》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在,市,房改办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管理和《销售的有关日常工作! ?第二章 优惠政策 !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依法办】理供地?、用地手续 —。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与【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适应的【中长期用地计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明确》。用地的位置》。和地价及需》缴纳的土地补偿、安!置、拆迁等费用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 第九条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按,规定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项目;免【。收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第十!一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房,改,办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  : , 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前提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共同》购买: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偿】还其:住房贷款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三章】 项目管理 —。 第十》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区!位布局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选】址方案 《 第十《四条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选址方?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用地】 ,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规划建《。设的商铺、车—位等经?营性配套设施属政】府所有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凭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和相关【。资料到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定》点、用地审批—、报建、《。环评等项目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军队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所属主管部【门及市?。房,委会批准后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定【。向,销售:军队人员不得—向,社会供应 》 第十《八条 ? 因城市《规划需要发》生大量拆迁安—置需开?发建设专《门用于?安置拆迁户的住宅】小,区的:可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实!行,统,一管理? : ,第,。。四章 ? 建设管理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规划》设计方案应由市【房,改办会?同建设、规划、市】政等部门评》审,确定对经审批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任【何单位和《企业不得擅自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涉及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建设单—位应及时报财政【。、,审计、监察、—规,划、建设《及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财政、】审计、监察、规划、!建设部门及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至:8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 第二十一条 【 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基本?设施具备、》。能,够,满足住房日》。常生活需要的原【则装修标准不得超过!普通:住宅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和工程质】量保证?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关住房?质量和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  经济适用住房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办法的规!范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良好诚信、社会【责任感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施 第二】十三条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住—房建设项目竣—工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采取一户一验!的方式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得交付使用 【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配套:设施应当《按照小?区规划?设计的?要求与?项,目,主体同步建设不得随!意改变规划设计和削!减配套项目》经验:收后与项目主—体同步交付使—用 :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定期向】市房改办报送建设】、进度情况和相关统!计报表 第五】章 : 价格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前: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管》理成本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主要—由开发成本》、税金构成 】    (》一)开?发成本  【   1.》。土地费用《按照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定及我市】有关规定支》付的划拨土地价款等! ?    2.前期】工作费?用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勘察、规划及【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气、】通路:及平:整场:地等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及:报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  3.建》筑安装工程费—。列入施工图纸决算项!目,的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暖电气】安装工程《费及附?属,工程费  【   ?4.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及小:。区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     5—.管理费按》照,不超过?上述:1至4项费用之【和的2?%计算 》   ?。  6.贷款—。利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为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 ,   (二)税【。金     依照!。国家规定的税目【和税率计算   !  (三)国家、自!治,区规定应列入项【目价格的其他费【用 : 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价格】出售住房实行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价销售不得】在,公,布的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公—布的其它费用—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登记卡《制度经济适用住房收!费登记卡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给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依法核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在:交纳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向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出示收《费登记卡收费部门】和单位必须在收【费登记卡上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总额、收《费依据、收费单位】等内容并加盖收费单!位公章拒绝填写或】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有权拒交并向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本监审!。。全面:掌握: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变动情况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做—到质价相《符 第六章 】 销售?管理 第三十!。条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具有我市【三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在我市【三区城镇居住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 》     (二)已!婚家庭或年龄2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 ? ,    (三—)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   》。  (四)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及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房:改办根据我市住【房价格、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它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收养关系《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    《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2【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第,三十二条《。 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家庭: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曾】经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过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而发生转让—、赠送?、继承等行为—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易》地交流调动到—。我市的干部职工在】原工作城市购买过房!改政策性住》房的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三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家庭成员4人】(,含4人)以上—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80平》方米 第三—。十四条 申—。请家庭购房时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购买面积(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家庭按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与《原,购住房面积之和计】算,),超过保障面》。积的部分按》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款    】 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测定公布差价款由市!房改办负责收—取并全额缴》存市财政专》户作为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须经市房】委会批准并接受市财!政、审计和》上一级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市房改办根据我】。市实际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各期建设情况拟】订各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销—。售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适?时向社会发布销【售公告接受申购报名!     销售】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可供房源》数量、价格、申请】家庭报?名时间、地点—等 : 第三十六》。。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根据市房《。改办向社《会发布的销售公【告提:出购房申请如实填】写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外来人员须有【与劳动部门》签订的用工》合同     (!二)住房情况—证明由市房产和【国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我市的住房情况和】地,产情况证明》 ,  :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和上年度收入—证明外来务工—人员由现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出具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和上年度》收入证明并在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第—三,。十八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的核对工作市房改办!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贵港日》。。报、市?政府网站和该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限1?0日     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无!投诉或者经》调查、核实异议内容!不实的市《房改办?。应当签署可以—购买的核查意见【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注明?申请家庭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说明—不符合申购条件的】理由 第三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开轮候选房【 : ,   (一)确定轮!候顺:。序市:房改办根据》房源和符合》条件的申《购户情?况制定摇《号及选房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政》府网:站和该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办公场》所,公示10日》后公开摇号确定轮】候顺序  —   整个摇号工作!过程由市监察局监督!。市公证处公正 【     (二)】摇号结果公示—按照摇号确定的轮候!顺序编号《并根据房源情—。况按1:1.1的比!。例确定参加选—。房及轮?侯申请家庭名单将】。其顺:。序编号及家庭基本情!况在贵港日报、【市政府网站》。和该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限10【日    —。 ,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房改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无投诉或者经—调查、核实异议内】容不实的按》照摇号确定的轮候顺!序并根据房源情况】按11的比》例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对,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发【放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说明不符】合购房条件的理由 !   ?  (三)选房申】请家庭凭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房选定】住房后应及时—与开发建设单位签署!。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及时办理有》关,购房手续《的申购对象视为【自动放弃由轮侯【申请家庭按》顺序进行选房 】第四十条 —申请家庭选房完毕持!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和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确【认书到市房》改办办理手》续领取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第四十一!条 申请家庭【持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办】理购房手续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签发?的购买?人,和房号依法与—购买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凭证销】售并将本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六!十条、六十》一条的规定在合【同书中予以载明 !。。第四十二条》 报?名购买当《期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如未能或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其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书作废需购房的!。重新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第四】十三条 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实行一《房一:证管理制《。度,准购证内《容,禁止涂改 【第七章 集资】建房 第四十】四条 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参,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集资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第四十五条 【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房改办批准可!以利用单位原—有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及符合我市】。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建,设单位集《资建房? 第四十七条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剩—余的由市房改办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八条 《单位集?资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向职?工,收,取的单位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审计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九条 ! 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单位公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和奖励引进人—才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第八章 !。权,属登记管理 【 第五十条 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必须凭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及购房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预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合同】备案 ? 第五十一条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应—当办理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注册—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预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土地登记备案申【请家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凭,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向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十二条 — 市房?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严格审核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上!的购房人《是否与?登记所有权人相【符不相?符的:不予登记;》办理权属登记—应分别在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购房《人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后应当到—市房改办办理个【。人住房档案 】第九章 》。交,易管理 第五】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只能自住—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第五十》四条 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其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又购买其它!住房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房改办】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回《购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测定并向社会】公布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第!五十五条 申请】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其经—济适用住房》。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差价(包】括购:买面积超过保障面积!部分:的价款)《乘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定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缴》交比例计算应缴交的!有关费用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在相》同价:格情况下市房—改办可优先》回,购;申请家庭也【可以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向【政府交?纳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作为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申请家《庭凭交款票据到【市房改办备》案并凭市《房改办出《具的证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在其!房地:权证上?。注销原?注记 《 第五?十六条 在—限制:交易期限内》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裁定、判决等】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改办审核后》可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限制?上市交易期限从原房!屋购买之日起—计算 第十章 ! , 监督管理 【 第五十《七,条 市房改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纠正 第五十八!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交易的管!理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行为进?行处罚;  【   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未取【得资:格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市房改办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回购价【格,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市房》改办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不按照市》房,改,办发放?。的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要求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售房对象的由!市房改办会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按原【价收回?并对开发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十》条 对提供虚假】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取消其》购房资格;其住【房由市房《。改办: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回,购价格收《回,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 擅自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市房】改办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房改办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回购—价格收回其住房 !第六十二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有关行【政部门和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资格审查把关不】严使不符合资—格,家,庭违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    】 (二)违法—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     (三!)违法或者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收,费的; 《     (四)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依:法进行查处的 【 第十《一章 附则 】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后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执行本《办法:有,关准入和退》。出管理、价》格管理、《监督管理等》规,定;施?行前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桂平市》、平南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贵港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0月1【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通知(》贵政:办,〔2:005?〕9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