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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第五章 !罚 则 《 第三十—四条 动迁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没收或退还非—法所得? 第三十五—条 动迁《承办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动迁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借】承办:动迁之机营私—舞弊截?留房屋的要予—以退还?;给动迁人、—被动:迁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三十:六条 动迁人、被动!。迁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动,迁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 第三十七条 【被处罚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动迁人、《被动迁人因安置、】补偿:、违反协议等发生】纠纷时可《申请:动迁主管部》门,裁,决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借动迁之机】卡要房?屋或索要财物的应退!还,房屋:。没收非法《所得并由有关部【门给予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罚款】和没收的非法—所,得全部上缴财政 】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