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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牡《政发[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4-02
】 生效时间 【20:。02-?04-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 : 牡丹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3月】11日第12届【5,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4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应当执—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拆迁申—请人的?申请后?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承办单《位等
第五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按本办法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拆迁工】作超过拆迁期限未】完成拆迁工作—的拆迁人《必须及时办》理,延长拆迁期》限手续
》第六条?。 依法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的拆迁—人经市拆迁》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自行办理《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业务?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拆迁人应当委托具】备法定?条件的拆迁承—办单位双方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委托费用》拆迁:委托合同应当报市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实:施房:屋拆:除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拆除《企业资质《等级拆除房屋—承发包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八—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拆迁范—围发布拆迁封闭公】告告知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 ,(,三)租?赁房屋
!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
第九】。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施监:管
【拆迁人应当》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相关!。补助费用及时足【额存入市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并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供存款证明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进行核实《
未【经市拆迁管理—部门批准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均不得动用已【存,。入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房屋产》权,调换
第》十,一条: 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由:拆迁人委托》。经依法审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估价—。结果:应当向市拆》迁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最低限价的执行最!低限价
》第十三条《 ,。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估:价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补偿金额等应公【示的内容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第十四条 估价!机构应当将》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准备—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地点及《评,。估价格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第十《五条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估价结果》进行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
】 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第十—六条:。 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按照城市规划批【准建:造的房屋《不能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规划的!需要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按本办《法的:规定易?地进行产《权调换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主要!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 (?一)房屋的区—域和位置;
—
《 (二)房屋—所有权证所》标明的用途;
【
(三)】房屋所?。有权证所《注明的建《筑面积;
》
? (?四,)房屋的结构和成新!
《。 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建筑面积的】以房产?测,。。量机构实际》测量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均由拆】迁人委托同一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第十九条 拆】迁,当事人必《须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约定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地点、结算产权调换!房屋差价、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补助费!用、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第?。二十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不能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实行—产权调换方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就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相关补助!费用:的支付等订立—协议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应当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赁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和拆迁—。人提供?的被拆迁房》屋验收单到市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货币补偿款、搬迁】补助费
《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在实?际,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依法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市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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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五条 拆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按照临时建—筑工程造价标准【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规划批准文】件中:注明不予补偿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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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拆迁特困户!和已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又确》无其:他,住,处的赁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经市拆》迁管理部《门确认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无力支付差价!款的:实行产权共有
第!二十七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在协议约《定过渡期《限,内支付搬迁补助费】并按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及《支付方式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因拆迁人责任【延长临?时安置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 《。因拆迁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结《合过渡期限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三十条 拆迁!人,完成:拆迁:后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相关部门】出具:验,收回执并收集、【。整,。理、:建立拆迁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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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最低限价、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商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第三十二条 !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罚的由】其,他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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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主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和省的?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公【室,自2002年—4月1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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