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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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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发[2《。002?]1:1号
《 颁布时》间 2002-0】4,-02
生】效,时间 2002-】04-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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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3月《11日第12届5】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4!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应》当执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拆迁申请人的申请!。后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承办单位等
【第五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按本办法《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拆》迁,工作超过拆迁期【限未完成拆迁工作的!拆迁人必须及—时办理延长》拆迁:期限手续
第【六条 依法》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的拆迁?人经市拆迁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自行办理】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业务》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拆迁人应当—委,托具备法定条—。件的拆迁承》办单:位双方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委托费用拆》迁委托合同应当【报市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实施房》屋拆除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拆除企!业资:质,等级拆除房屋—承发包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八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拆迁范围发布拆迁】封闭公告告知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 (:。三)租赁房屋
】 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
第九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施监?管
《 拆《迁人:。应当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相关补《助费用及时足额【存入市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并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供—存款证明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进行核实》
—未经市?拆迁管理《。。。。部门批准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均不【得动用已存入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房屋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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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由拆迁—人,委托:经依法审《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估价结果应当】向,。。市拆迁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最低限价!的执行最低》限价
第十—三条 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估价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补【偿金额等应》公示的内容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第十】四条 ?估价:机构:。应当将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准备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地?点,及评:估,价格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第十!五条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估价结果进行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
】 , 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第十六—条 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按照:城市规划批》准建造的房屋—不能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规划的需要》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按本《办,法的规定易地—。进行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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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主:要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一)房屋!的区域和位置—;
《 (《二,。。)房屋?。所有权证所》标明的用途;
】 (三)房屋!。所有权证所注明的建!筑面积;《。
(四】。)房屋的结构和【成新
【 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建—筑,面积的以《房产测量机构—实际测量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均由拆迁人委—。托同一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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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拆迁:当事人必须》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约《。定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地:点、结算产权调换房!屋差价、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补助费用、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第二十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不能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实行产权调换!方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就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相关补助《费用的支《付等订?立协:议,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应?当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赁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和拆迁人提供的【被拆迁房屋》验收单到市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货币补偿款、搬!。迁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在【实际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依法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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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市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五【。条 拆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按照临时建—筑,工程造价《标准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规划批准文件!中注明不予补偿【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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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拆迁!特困户?和已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又确无其他!住处:的赁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经市拆迁【。管理部门确认—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无力?。支,付差价款的实行产权!共有
第二十七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在协议【约定过渡期限内支付!搬迁补助《费并:按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及支】付方式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因?拆,迁人责?任延长?临时安置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九条 因《拆迁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结?合,过渡:期限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三十条 拆迁!人完成拆迁后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相关部门出具验收!。。回,执并收集、整理、建!立拆迁管理》档案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最低限价、【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商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第】三十二条 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罚的由其他—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三十四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主: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和省的?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公室自2—00:。2,。年4月1《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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