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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发[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4-?02: : :生效:时间 2002【-04-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   ?牡丹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3月11!日第12届5—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4月15日起施行 ! 第一条 》为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应当执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审查拆迁申请!人的申请后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承办单!位等 第五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按?本办法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拆迁工作超过!拆迁期限未完成拆迁!工作:的拆迁人必须及时办!理延:长拆迁期限》手续 第》六条 依法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的拆迁—人经市拆迁管理部门!核实后可以自行办理!。。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业务   【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拆迁人【。应当委托具备法定条!件的拆?。迁承办单《位双方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委托费用!拆迁委托《合同应当报市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实》施房屋?。。拆除: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拆除企】业资质?等,级,拆除房屋承》。发包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八!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拆迁范围发布拆迁!封闭公告《。告,知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并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 《 第九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实施监】管 ?。。    拆迁人【应当: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和相关补助费用及】时,足额存入《市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并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供存款?证,明,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进行核实 【    未经市【拆迁管理部》门批准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均不得—动用已存入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依】法对被拆迁人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房屋产】权调:换 第十一条 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由拆迁人委!托经:依法审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估:价结果应当向市拆迁!管理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最低限价》的执行?最低限价 第【十,。三条 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前估价—机构应当将被拆【迁人的姓名、补偿】金额等应公示—的,内容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第十【四条 估价机构应当!将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准备《产权调换《房屋的房源、地点及!评估价?格在拆迁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日 第十】五条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时?可,以申:请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估价!结果进行鉴定估价】结果以鉴定结论【为准   — , 房地产《估价鉴定费用由鉴定!申请人承担 — 第十六条 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按照城】市,规划批准《建造的房屋不能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规划的需要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按本办】法的规定易地进行】产权调?换 第十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主要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一《)房屋的区域和【位置:; ?    (二—)房屋所有》权证所标明的—用途;  —   (三》)房屋所有权证所】注明的建筑面积【;     【(四)房《屋的结构和成新【     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明【用途的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建筑面!积的以房产测量机构!实际测?量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均由拆迁】人委托?同一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第十《。九条 拆《迁当事人必须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形【式约定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地—点、:结算产权调换房屋差!价、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补助【费用、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第二十【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不能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实行产权》。调换方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应》当与承租《人,就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相】关补助费用的支付】等订立协议》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应《当,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赁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和拆迁人提—供的被拆《迁房屋?验收单到《市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货币补偿款、搬】迁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在实际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依法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市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五条 《。拆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建筑未】超过批准期》限的按照临时建筑工!程造价标准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规划批准文】件中注明《不予补?偿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特困户—和已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又》确无其他住处—的赁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经市拆迁管—理部门确《认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无力—支,付差价款的实—行产权?共有 第二十七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实行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在协议约定过渡期!限,内,支付搬迁补助费【并按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及支付方式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八条 因拆迁人【责任延长临时—安置: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用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第二十九条 因拆迁!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职工!平均工资结》合过渡期限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三十条 拆】迁人完成拆》迁后市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相关部门《。出具验收回执并收集!。、整理、建立拆迁管!理档案?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的最《低限价、搬迁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商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 第—三十二条《 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拆《迁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罚的:由其他?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三十四条 市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主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和省的关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公室自2】002?年4月1《5,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