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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城市市容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 颁布单《。位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 【 颁布时间 】。200?3-05-30【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传染病!发生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违反【城市市容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等单位《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第《四条 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权检?举、揭?发破环城市公—共环境?卫生和损坏》环卫设施的行为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从罚没款中!给予20%的奖励】对协助执法人员抓住!不文明行为当事【。人,的给予50%的【奖励:。 第五条 违反城!市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给予罚?款,     (一)!禁止:随地吐痰、》乱泼污水《、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和烟头等!其它废弃物》违者处以50元罚款!     (二)!禁止随地便溺、高楼!。抛物、行车抛物【违者处以《1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乱倒!垃,圾、粪?便的处以个》人50元《罚款处以单位10】0,0元罚款《;乱倒固体废—弃物的处以5—00:。0元罚款 》。 ,   ? (四)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与冬季除】雪义务的《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     》(五)?运输液体、散装货物!、,残土垃圾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遗:撒的处以每车500!元,的罚款 》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超】过批准范围占—用道路不《准在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清洗车辆违【者处以500元【罚款   —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违—者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 500元—罚款  》   (八)—禁止在?居民小区《。和学:校、医院、机关【等重:要场:所周:边饲养家畜、家禽】;禁止在居民—小区:内和市区占道屠宰】畜禽违者《处以禽类每》只20元、畜—类每头200—元罚款     !(九)损坏》。各类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处以设施造价!5,倍的罚款 》 第六条 故意损】。毁各类公共环—境卫生设《施及其公用》。。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应定期组织—所属: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杀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活《动消:灭病媒生物的—滋生场?。所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 500至10!00元的《罚款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消《杀鼠、蝇、蚊、蟑螂!统一行动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消杀 】 第八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及其委托【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应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法 !第九条? 罚:款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罚款金额上交!同级财政并以此款设!立城市卫生环—境治:理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第十条【 ,。侮辱:、殴打行政执法人员!或拒绝阻碍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3年5月—。30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