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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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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钦政办(2!00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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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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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落实!我市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租赁住—房补贴的管理和发放!根据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申请、核查、!审核、发放、年度复!核及退出程序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 相关?家庭:户、家庭人》。口及住房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最低收入【家庭户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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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安—部门所核发的户口】簿登记户主为依据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并享受本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最,低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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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享受本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并且均登记同一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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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入托、求学—等原:因父母将《未成年孩子户口登记!亲友处其人口—可在父母《处计算
(】三)最低收入—家庭的?房屋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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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为准
—2. ?已获得福《。利分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业主或租赁》户与廉租住》。房申请人同》属一:人的或属配偶关系的!应将:该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3》., 正在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因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状况发生变动的应!重,新计算住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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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凡在】旧,城改造或《其他工程拆迁时、单!位,。分房:或住房?解困过程中已作过】安置由?于自己的原因未【落实住房的》其住房面积的认定以!原安置的面积为【准
? 5. 在—。计,算人均使用面积时】对同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公,有住房凭证的家庭中!有,两,本以上户口簿的人口!均应统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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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廉租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的程序《
? (:一):已获准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根据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通》。知单要求在3—0日内到《市场上选择》适当的拟承租住【房并与出租人—达成初步租赁意向】后,报,经市房地产》管理所?。。审查同意《后获:租赁住房补贴—家庭:、房屋?出租人应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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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房地!产管理?所按: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规定的补【贴面积、金》额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三—)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后市房地产】管理所每季度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及汇总【表各1份交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第【五条 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租赁的房!屋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产权归属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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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租房后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3平方米【(,包括原住房建筑面积!)从2007年起】。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均给予享【受住:房补贴
》第,六条 租《赁住房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其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签订《当月发?放办法是协议—在1:5日以前签订的发1!个月租赁住房—补贴;当月16日以!后签:。订的:发半个月租赁住【房补贴若实际租房面!积未达到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则按实际租》。房面积发放
】。第七条 经》轮候可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接】到租金补贴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未能】。在,6个月内《落,实租:赁房屋并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的作》重新:申请处?。理
因承租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的家!庭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另寻住!房,按规定并重新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并迁】出被拆迁房屋—在迁出?被拆迁房屋之日市房!地产管理所停止向原!出租人拨付补贴【资,金同时租赁住—房补贴拨付给—新的出租人》
第八条 —。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镇》人民政府按年—度对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就【家庭人数、户口、】。住房、收《入,。(民政救助)等状】。况进:行复核并于每—年10月1日前将】复核结果报市房地产!管理所由市房地产】管理所结合配租情】况整理?于每年10月31】日统:一上报市房产—管理局
》第九条?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将复核!结果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产管理】局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市—房地产?管理所市房地—产,管理所据此书面通】知房屋租《赁双方并重新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并于下《1个月?。开始按照复核结果】对最低收入》家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资格、额度进行【调整同时上报市【房产管理局对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年钦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再!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应【按,相关规定取消各种】配租方?式
第十》条 城镇廉租住房对!象条件、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金额标准等【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或《国家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各:级管理部门应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管理
】。
第十二条 各【县,区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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