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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若,干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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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政办(200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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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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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落实我市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租【赁住房补贴的管理和!发放根据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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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申请、核—查、审核、发放、年!度复核及退出—程序: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相,关,家庭户?、家庭?。人口及住房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最低收入家庭户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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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安部门所!。核发的户口簿登记户!主为依据《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并:享受本?。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 (二)《最低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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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享受本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并且均登】。记,。同一户口《簿
? , 因入托、求—学等原因父母将【未成年孩子户口登记!亲,友处其人口可在父】母处计算
【 (三)最低—收入家庭的》房,屋,。面积计算
】1.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为准
】2. 已《获得福利分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业主!或租赁户与廉租住】房申请人同属一【人,的或属配偶关系【。的应将该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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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正:在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因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状!。况发生变动》的应重新《计,。算住房面积》
,。
, , ,4. 凡在旧城改】造或:其他:工程:拆迁时、单位分【房或住?房解困过程》中已作过《安置由?于自己的原》。因未落实住房的其】住,房面积的认》定以原安置》的,面积:为准
5【. 在计算人均使用!面,积,时对同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公有住房》凭证:的家庭中有两本以上!户口簿的人》口均应统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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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廉租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的程序
(一!)已获准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根据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通知单】要求在?30:日内到市场上选【择适当?。的拟承租住房—并与:出租人达成初—步租赁意《向后报经《市房地产管理所审查!同意:后,获租赁住房补贴家庭!。。、房屋出租人应【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市房地产管理—所,按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规定的补《贴面积、金额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三)】。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后市房—地产管理所每季【度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及汇总表各1份交!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第五条 】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租赁!的房屋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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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权归属清晰;
!。 (二)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租房后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3平方米(包【括原住房建筑面积】)从2007—年起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均给予享受!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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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租?。赁住房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其: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签订当月!发放办法是协议在1!5日以前签订—的发1个月租—赁住房补贴》;当月?1,6日:。以,后签订的发半个【月,租赁:住房补贴若实际租】房面积未达到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则按】实际:租房面积发》放
? 第七条 经轮候可!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接《到租金补贴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未能在《6个月内落》实租:赁房屋并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的作重?新申请处理
】 因承租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的家庭【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另寻住!房按:规定:并重新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并迁出被拆迁房!。屋在迁出《被拆迁房屋之日市】房地产?管理所停《止向原出《租,人拨付补贴》资金同时租赁住房】补贴拨付给新的出租!人,
第八条 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镇,人民政府按年度对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就】家庭人数、户口【、住房、收入(民】政救助?)等状况进行复核】并,于,每年10月1日【前将:复核:。结果报市《。房地产管《理所由市房地产管】理,所结合配租情—况整:理于每年10月【31:日统一上报市房【产管理局
—第九条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将!复核结果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产管理局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市房:地,产,管理所市《。房地:产管理所据》此书面通《知房屋租《赁双方?并重新?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并于下1个月开始】按照复核结果对【最低收入家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资格、额度进行【调整同?时,上报市房产管—理局:对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年【钦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再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应按相关规】定取:消各种配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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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镇廉租住》房对:象条件、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金额】标准:等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或国家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各级管理部门!应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各县!区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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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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