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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若干《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钦政》办(2008)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 为?落,实我市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租,赁住房补贴的管理和!。发放根据《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城镇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管理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申请、核查、—审核:、发:放、年度复》核,及退出程序》按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钦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 ,相关家庭户、家庭人!口及住房《使用面积的计算【方法   (一)!最低收入家庭户的计!。算  《 以公安部门所【核发的户口簿登记】户,主,为依据经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并享受本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  :。(二)?最低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计算   与【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享受本?市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并且均?登记同?一户口簿   因!入托、求学等原因父!母将未成年孩子【户口:登记:亲,友处其?人口可在父母—处,计算   —(三)最低收入家】庭的房屋面》积计算  — 1.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为准   2】. 已?获得福利分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业主或【租赁户与廉租—住,房申:请人同属一人的或】属配偶?关系的?应将该?。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   3. 正【在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因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状况发生变】动的:应重新计算》住房面积 》   4. —凡在旧城改造或其】他工程拆迁时、单】位分房或住》房,。。解困过程中已作过安!置由于?自,己,的,原因未落实住—房的:其住房面积的认【定以原安《置的面?积为准   5.! 在计算人均使【用面积时对同一本房!屋所有权证或—租,用公有住房凭证的家!庭中有?两本以上《。户口簿的《人口均应统》一计算? 第四条 廉【租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的程序【   (一—)已:获准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根据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通—知单要求在》30日?内到市场上选择适当!的拟承租住房并与出!租人:达成初步租赁意向后!。报经市房地产管【理所审查同意后获】租赁住房补》贴家庭、房》屋出租人应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市房地《产管理所按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规定》的补贴?面积、金额》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   ?。(三)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后市》房地:产管理所每季度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及汇?总表各1《份交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第,五,条 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租】赁的房屋须》符合以下条件  ! (一)产权归属清!晰;   (二)!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租《。房后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3】平方米(《包括原住房建筑面积!)从200》7年起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均给予享】受住房?补贴 第六—条 租赁住房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其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签订当月】发放办法是》协议在15日以前】签订的发1个月租】赁住房补贴;当月1!6日以后签》订的发?半,个,月租赁住房补—贴,若,实,际租:房面积未《达,到,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则按实际《租房面积发放 【 第七条》 经轮候可》获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接到!租,金补贴?。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未能在6个月】内落实租《赁房:屋并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的作重新申请】处理   —因承:。租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的家?庭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另寻:住房按?规定并重《新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并迁:出被拆?迁房屋在迁出—被拆迁?房屋:之日市房地产—管理所停止向原出】租人拨付补贴资【金,同时租?赁住房?补贴:拨,付给新的出租人 !第八条 街道办事】处或:相关镇?人民政府按年度对】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就家庭人—数、:。。户口、住房、收入(!民政:救助)等状况进行复!核并于每年10月1!日前将复核》结果报市房地产【管理所由市》房地:产管理所结合配租情!况整理于每年10月!31日?统一上报市》房产管?理局 第》九条: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将复核结果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产管理局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市房!。地产管理所市—。房,地产管理所据此书面!通知:房屋租赁双方并【重新签?订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并于下1个月—开始按照复核结果】对,最低收入家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资格、—额度进行调整同时】上报市房产管理局对!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年!钦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不再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应按相关规定取【消各种配租方式 】 第:十条 城镇廉租【住房对象条件、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金额标准等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或国家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各级管理部—门应: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各县区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