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浮,市城市?绿线:管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我【市人居?环境建设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第三条 《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 住建、》水务、农业、环【保、旅游、公路、】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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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区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 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合理布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环城绿地和其!他绿带确定其位置】、性质、《。。。范围:、面积等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各:类绿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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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类绿地】布,局划定?绿地界线根据绿【地位置结《合绿地的生态社会】效益提出绿化植【被配:置的合理原》则或方案力求绿【化植被多样化
第!八条 《绿化视?。景通廊控制范围【内建(构)筑—物,建设其体型、高度、!色彩、?风,格及建筑《。密度等必《。须,依据城?。市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对于城区保护山体!为中心的周边地区】应制定山体保护规】划以加强山体周【边地区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 下《。列区域?应当界定为城市绿】地并划定城市—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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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建?成,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市政和公共设【施绿地、道路绿【地等;
— : (二)城市—。规划区内山体、【江河、湖泊、湿地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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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风景林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和:绿道规划控》制范围等;
【。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十!条 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审批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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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变更和调整城!市绿线
— (一》。)因: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城市绿地布】局进行调整的;【。
—(二)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调整的!;
— ,(三)因《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需—。要调整的;
【 ? (四)《确需变更和调整【的其他情形
】 城《市绿线的《变更和调整应—当遵循绿地总量【平衡的原则
【。。第十:三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由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规划绿线控】制图: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规划绿线!控制图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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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现》有城市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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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市绿线《内应当依据城市规】划进行绿化》建设经?批准并按城》市规划要求可—进行城市道路、【。地上:地下管(杆)线、】建筑小品、》。绿,地管理用房、市【政公用设施、交通管!制设施、恢》复遗存历史文—化景点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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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和损坏!城市绿线内的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不得改变《绿化用地性质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六】条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使,用,性质:;
? 《(二)擅自》侵占城市绿线—内土地?。;
(三!)在城市绿线内【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已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 (四)破坏城市!绿线内地形》、地貌?、水体和景物景观;!
(五)!擅自砍伐移》植城市绿线内树木】、破坏植被;—
(六)!擅自搭建《临,时设施、《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十七【条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第!十八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确定—的绿地率指标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城市绿线确定绿!地范围配套建设绿】地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为,准
— 配套建设绿地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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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本居住区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载明的绿线!位置不得将绿线【以外:。的,。临时性绿地作为规】划配套绿地》对外宣传
—第二十条 —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绿,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变更的《应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并!依法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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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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