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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浮市【城市绿线管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我市人居环】境建设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   住建、水务】、,农业:、环保、《旅游、公《路、: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 】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合理布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环城绿地和其他绿】。带确定其位置—、性质、范围、【面积等?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各类绿】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第七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类,绿地:布局划定绿地界线根!据绿:地位置结合绿地【的生态社会效益【提,出绿化植被配—置的合理原则或方】案力求绿化植被多样!化 第八》条 绿化视景【通廊控制范围内【建,(构:),筑物建设《其体型、高度、色】彩、风?格及建筑密度等必须!依据城市《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对于城区【保护山体为中—心的周边地区应制定!山体保?护规划以加强山体周!边地区的建》设管理 《 第九条 下列】区域应?当,界定:为城:市绿地并《划定:城市绿线  【  : (一)已建—成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市政【和公共设施绿地、道!。路,绿地等; —。    (》二)城市规划区内】山,体、江河、》湖泊、湿地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风景—林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和绿道规划》控制范?围等; 《    《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十条 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审批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变更和调整城市【绿线     】(一)因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城:市绿:地布局进行调—整的;     !(二)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调》整,的;     (!三)因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需要调【整的;    】 (四)确需变【更和调整的其—他情形 》 ,   城《市绿线的《。变,更和调整《应当遵循绿地总量】。平衡的原则 【第十三条 》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由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规《划绿线控《制图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规:划绿线控制》图,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现【有城市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绿线内!应当依据城市规划进!行绿化?建设经批《准并按城市规划要】求,可,进行城市道路—、地:。上地下?管(:杆,)线、建筑》小品、绿《地管:理用:。。房,、市:政公用设施、交通】管制设施、恢复遗】存历史文化景点【等建设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和损坏城市绿—线内:的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不【。得改变绿化用地【性质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 第十六《条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使用性质》。。;    — (二)擅》自侵占城市》绿线内?。土,地;:  ?。   (三)—在城市?绿线内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已》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   ?  (四)破坏城市!绿,线内地?形、地貌、》水体和景物景观; !  :   (五)擅【自砍:伐移植城《市绿线内树木、【破,。坏植:。被;   — , ,(六)擅自搭—建临时设施、—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十—七条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第十八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确《。定的绿?地率指?标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城市绿!线确定绿地范—围配套?建设绿地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为:准   》  配?套建设绿地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本居住区《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载明的绿线位—置不得将绿》线以外的临时性【绿地:作为规?划配:套绿地对外宣—传 第二十条 !。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绿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变更?的应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并依法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