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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城市《绿线管?。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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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我市人居环境—建设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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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水务、农业、环保!、旅游、公路、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
【。 在城市》规划区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 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合理布》局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环城【绿,地和其他绿带确定其!位置、性质、范【围、面积等》。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各—类绿: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第—七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类绿地》布局划定绿地界【线根据绿地位置结】合绿地的生态社【会效益提出》。绿化植被《配置的合理原则或】方案力求绿化植【被多样?化,
:第八条 绿化视景!通廊控制范围内建(!构)筑?物,建设其体型、—高度、?色彩、风格》及建筑密度等必须】依据城市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对于城!区保护山体》为,中心的周边》地区应制《定山:体保护规划以加强山!。体周边地区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 下列!区域应当界定为【城市绿?地,并划定城市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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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已建成和—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市《政和公共设》施绿地?、道:路绿地?等;
《 , , (二)》城市规划区内山体、!江河、湖泊》、,湿地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
】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风景林!地,、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和绿—道规划控制范围【等;
》 (四)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十条 ! 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审批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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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绿线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变《更和:调整城市绿线
! (一)—因,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城市绿地布局进行】。调整的;
】 , (:二)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调整的【;
》 (三)因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需要调整》的;
》。 (《四)确需《。。变,更和调整的其他情形!
: 城市绿【线的变更和调—整应当遵循》绿地总量《平衡的原则
【第十三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由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编制?规划绿线《控制图?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规划绿线控制—。图编制分期实—施计划
【 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现】有城市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 , 城市绿线》内应当依据城—市规:划进行绿化》建设:经批准?并按城市规划要求可!。进行:城市道?路、地上地下管(杆!。)线、建筑小—。品,、绿地管理用—房、市政公用设【施,、交通?管制设施、恢复遗存!。历史文化景点—等建设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和损坏城市绿线内的!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不得改》变绿化用地》性质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六条 在【城市绿?线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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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使用性【质;
】(二)?擅自侵占城市绿【线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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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城市绿线内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已》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四)破坏城市【绿线:内地形?、地貌、《水,体和景物《景观;
》。 《(,五)擅自砍伐移【植城市?绿线内树木、破坏】植被;
— (六)擅自】搭建临时设施、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十七:条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
第?十八: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确【定的:绿地率指标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的城!市绿线确定绿地范围!配套建设绿地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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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建设绿地应当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配套建设绿》地的绿线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本—居住区的《绿地率、绿地面积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载明的绿】线位置?不得将绿线以外【的临时?性绿:地作为规划配—套绿地对外》宣传
第二—十条 ? 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绿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确需变更的应【经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并依》法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城市绿【地,的由:。城乡规?划、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已经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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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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