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气压试验
8.3.1 管道系统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气压试验,气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介质应采用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不易燃烧和无毒的气体。
2 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
3 试验气体的加压系统应有压力控制装置,并应在气压试验管道上安装超压泄放安全装置,设定的开启压力不得高于试验压力加上0.345MPa或1.1倍试验压力二者中的最小值。
4 气压试验前,应用压力试验气体进行预试验,试验压力宜为0.2MPa。
5 气压试验应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应稳压检查,在确认无异常或泄漏情况后,应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升一级,应稳压3min;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应稳压10min;然后应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检查管道各接口及连接处应无渗漏,当压力无下降时,气压试验应判定为合格。
8.3.2 气压试验合格后,应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减压至管外大气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