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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缴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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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达《州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
》。。(一)国家机关【;
》 ,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
《。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 (《五)中央、》外省市及省》驻,达单位
》。
第五条 【凡男:性未满 60 周岁!。、女性未满 55】 周岁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
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参照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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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在职—职,工指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含: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单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并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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