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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浮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 发布时—间20?05-11-—04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生产】、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云浮市城市》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 云浮市公用事【业局是?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城区城市】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其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计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城】。市绿化建设及管【理;查处城》市绿化违《法案件? ,。     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工:。作,;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协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区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城区以外!的城市?绿化工作 》     建设、】规划:、国:土、房管、林业、】发改、公安、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环境》保护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细则 】     镇(街)!、,居委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   ?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作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城】市建设中安排一【定投:资比例用《。。于,城市绿化《, 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公共绿地的人【均占有?率, 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五条 《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绿化发【展目标、各类绿地】规模和布局、绿化用!地定额指标和分【期建设计划、植【物种植规划》  ?   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必须符合》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坚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丰富—城市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利《用、保护城市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第七—条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应当达到如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绿【地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 】 ,    《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于上述规定!的绿化?规,划建设指标 第八!条 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医院、休(疗!),养院医疗卫生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 ?     (二)】高等院校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其他学校《、机:关团体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     (三)】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得【低于百分之四—十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得小: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     (四】)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应当进行环境设】计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 (五)各类开发区!、居民住宅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在旧城改造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各类开发区】不得低于《一点五平《。方米居民住宅—区不得低《于一平方米  】   (六)—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  (七《)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第九条—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必须】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绿化带面积所占】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     (二!)城市?快速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进行绿化应当兼顾】。防护和景观》 :。    (三—)城市?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小于三十!米;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宽?度各不?小于一百米》     (四】)高压输《电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第十条 城市公【共绿地、各》类开发区《绿,地、居民《住宅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城市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五  【  : ,各类开发区》、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得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五 :。 ,。第,。十一条 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 第十二条 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无相应【资质证照的单位或】个人不得进》行规划、设计,【。按规:定应: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第十三条 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居民住宅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其用地红线图!。及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的:配套绿化标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并将配套绿】化标准审批、—绿,化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服【务项目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建设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人民政府投资】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   (三)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    《 (四?)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  :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七条 【城市:绿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的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它《设施保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间距 【 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应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绿化工程竣工【后经综合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 第十九条》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比例达不到本细则第!八条规定要求又确需!进行:建设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责任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   新建工程项】目确因实《际情况, 》配,套绿化用地比例未】能达到本细则第八】条规定要求》,又确需进行建设】的可参照上述—规定交纳绿》化补:偿费 第二十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各类开!发,区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与建设工【程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公共绿地 、防护绿!地,以及主、《次干道?。、内街?巷道的绿地绿—带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二)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  (三)居民住】宅区绿地由物业所】有权人出资实—行物业管理的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养护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    (四)风景!林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五)?。铁路、公路两—。侧绿化用地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    (六)城】市,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七)!沿街单?位、个人或住户有】保护门?。。前绿化的责任,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与沿《街单位、个人或住】户签订认养协议 !   ? 认养人应》对范围?内的树木花草—进行松土、浇水、施!肥,修?。剪、:除杂草、防治病虫】害等养护工作—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管理单位和个!人的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破坏城市绿【化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 ,  因城市绿化【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城市公共绿》地,的,必须:征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 , 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并由城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面积同质量【的,绿化地?和费用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按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并《到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办理手续占用期】满,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化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一)?。在树木上刻划、打】钉、缠绕绳索和悬】挂重物; 》     (—二)在树脚》、草坪、《花坛、绿地内堆放杂!物穿行绿篱》;     (】三)擅?自修剪枝条、折枝】、采花摘《果、晾晒物品; !  :   (《四)在绿《地上擅自《搭棚:建房、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 :     (五)向!城,市公共?绿地倾倒垃圾、排放!污水、弃置有毒有害!物质;   【 , (六)其他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第二十《五条: 城?市树木所有权—。及其收?益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    (一)由政!府投:资或公民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内种植?的树木属国家所有;!     (【。二)经鉴定》并由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树名木属国家所有收!益归生存地的—单,位和个人所有;【     —(三)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内的树?木属该单位所有【; ?  :  (四)》由集体或个》人投资经《营,生产的绿地内的树木!属集:体或个人所有—;     (】。五)居?民住宅区绿地内【的树木?属土地使《用权:人所有;   】  (六)由个人】投资在自住、自建庭!院内种植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二十六条 !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定权—限审:批,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向树】木所有者支付树木】合理的补偿费用砍】伐树木必须补植砍】一栽三确保成活 】 第二十七条— 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必须】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城市绿化负有保护】责,任施工时《必须设?有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避免城市【绿化受?到损:害因施工活动—而,损害城市绿化—的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恢复或赔偿  !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 第二十九》条 城市》中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或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属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的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超【越、:滥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的由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撤销批准文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四条 【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施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