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揭阳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保】。。障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廉!租住:房的保障和管理
!
第》三条: 市建设《局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本市市【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申请的受理工!作区建?设局、民政局—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申请:的核查等具体—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等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揭阳市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07:]85号)》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市区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区?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
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建设廉租住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按廉—。租,住房:政策给予优》。惠
》第五条 《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
】 ,
本办法所称!货币:补贴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
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为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第二】章 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
第六条— 建立揭《阳市市区廉租住【房,资金专户其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 —(一)市、区(榕城!。。区、东?山区、试验区)【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
》
《 , (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
》 :(四)上《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 :(五)社会捐赠的资!。金;
(!六)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
第七条 市区】。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
:。。。(二)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
(四)—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公有住房;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九条 新建廉租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新建廉租住房为普】通装修标准为通水】通电、有厨》房和卫生间配—套
第《十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
,。
第十一条》 ,市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
》
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测算市场平》。均租:。金,报市物价局核准
】
第三章 》保障标准及条件 】
:第十二条 市区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
!
,
》
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对保障面》积,标,准定期进行》调整
?
第十三条—。 申请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 】
《
(【二)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人均低于或等于!8平方米; 】
《
,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满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 《
?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孤、老】、病、残、》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租
!。
:
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对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适时进行调整
!。
第四?章 申?请和:审,核
?
第十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揭阳《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
— , (二?)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
— (:三):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 (?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验原件》),;
—
(五)—军烈属证《或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第?十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应?当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
】
(《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
?
(三》)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
(四)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
,
《 :(五)市房产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
(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由区建设局!在,6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家庭,— 区建设《局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建《设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市!房产管理局》应会同市民政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和建房用》地等:状况进行调查—审核审核方式包括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第十七条 市【房产管理《局根据资金状况确定!货币补贴家》庭的入围比》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通?过,摇号方式排序—并根据摇号结—果向:入选家庭发放—通知书
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房源状况确定实物】配租家庭的》配租比例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并根据摇号结果向!入选家庭发》放通知书
》
第十八条 收【到货币补贴通知【书的申请人》家庭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建设局签章确认【区建设局按月将申请!人家庭?的货:币补贴存入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
?
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的《申请人家庭由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市房产管理局看】房、选房《;选房后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市》。房产:管理局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凭身份证》和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市房产管理局按【月,收取租?金
第十九条【 ,市房产管理局—在全部配租》合同和协议签订后编!制汇总?表报市建设局备【案并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予以—公布: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市》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调整和退出管—理
— ,
,
(一)货币补!贴
:
1.享受!货币:补贴的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租房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3!0日内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申报变?化情况;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按年度申】报,经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核实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审核】并提出调整意见【市房产管理局复【。核审批对需调—整月货币《补,贴额的自复核同意次!月起调整月货币【补贴额?对,不再符合发放货币补!贴条件的自》不,再符合货币》补贴条件之》日起次月《停止:向该:家庭发放货币补【贴
【
2.区》建设局、《民政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享受【货币补贴《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及租房情况进【行抽查或《。定期检?查,发现不如《实或不及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租房情况骗取货【币补贴的应立即停止!。对其发放货币补【贴并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
】
《(二)?实物配租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基本情《况变:化时或?不再享?受低保?或优抚待遇的须每年!。到区建?设局或物《业管理单《位申报变化情况区建!。设局应?会同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单位》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建!立跟踪审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
1.在申请!人家庭人口变动等情!况下市房产管理局】视实:际情:况,。可以对申请人家庭】。住房进行调换并重新!签订配租协议 【
2.!对不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给,予2年?腾退住房《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维持其原租金—标准不?变2年过渡期满后如!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市,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可继续承】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不变过渡期满后如】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年市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有能?力自行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应腾退住《房对拒不腾退—的按照届时市场租】金标准续租或由【市房产管理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租赁:管理 ?。
(一】)货币?补贴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不得将享受【货币补贴租赁的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停止发放】。货币:。补,贴, :
?
(二)实】物,配租申请人家—庭,须按:配租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租金、《合,理使用房屋申请人】家庭:不得拆改房》屋结构或将廉租【住房转让、》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房屋用【途对违反此规定【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房租》或无正当理由住房空!置,。6个月的市房产管理!局应将?该住房收回并追【收未交纳的房租【。
《。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虚?报、瞒?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并,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实物配租期】间的房租《
【 第二十四条— 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廉租住》房保:。障程:序,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