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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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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保障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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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廉租住房的保障和】管理
第!三条 市建设局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本市市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申《请的:受理工作《区建:设,局、民?政局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申请的核查等具体!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等,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揭阳市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07]8【5,号)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市区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区】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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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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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建设!廉租住?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按廉租住房—政策给予优惠 【
第五条 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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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货币补—贴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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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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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为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第二章 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
第—六条 建立揭—阳市:市,。区廉:租住房资金》专户其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市、区(榕城!区、东山区、试验】区)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
《 ? (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四)上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 《(五)社会捐—赠,的资金;
! (六)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七条 市区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二)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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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公有住房【。。;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
第九》条 新建廉》租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新建廉租住房为普!通装修标《准为通水通电、【有厨房和卫生间【配套
第十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
第!。十一条? ,市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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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测算【市场平均租金报【。。市物价?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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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障标准及《条件:。。
第《十二条 市区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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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对保障面积【标准定期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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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申请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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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 —
】。(二)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人均》。低于或等于》8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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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满】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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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孤、《。老,、病、残《、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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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对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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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申请和审核 —
第十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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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揭阳!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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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 ,(三)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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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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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军烈》属证或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第十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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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应!当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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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
, (三)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
(四【),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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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房产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
《 , (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由区!建设局?在6: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家!庭, ?区建:设局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建设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市《房产管理局》应会同市民政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和建房用地等状【况进行?调,查审核审核》。方式包括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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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房产!管,理局根据资金状况】确定:货币补贴家庭的入围!。比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通过《摇号:方式排序并根据摇号!结果向入选家—庭发放通知》书 《
: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房源:状况确定实物配【租家庭的配》租比例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并根据摇号结果【向入选家庭》发放通知《书
第十八条【 收:到货币补贴通知【书的申?请人家庭《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建】设局签?章确认?区,建设局按月将—申请人家庭的—货币补贴存入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
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的?申请人家庭由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市房产管!理局看房、》选房;选房后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市》房产管?理局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凭身—份证和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市房》产管:理局按月收取—租金
第十九条 !。市房产管理局在全】部配租合同》和协议签订后编制汇!总表:报市建?设局备案并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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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条 市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调整《和退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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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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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货币补贴的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租房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30日内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申报变化】情况;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按《。年,度申报经《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核实【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审核!并提出调《整意见市房产—管理局复核》审批:对需:调整月?货币补?贴额的自《复核同意次》月起调整《。月货币补贴额—对不再符合发放【货币:补,贴条件?的自不再符合货币补!贴条:件之日起次月停止】向该家庭《发放货?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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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建设局、》民政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享受货币补!贴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及租》房情况进行抽查或】定期检查发现不如实!或不:及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租房【情况骗取《货,币,。补贴的?应立即停止对其发】放货:币,补,贴并: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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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物配租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基本情况》变化时或不再享受低!。保,或优抚待遇的须【每年到?。区建设局或物业管理!单位申报《变化情况区》建设局?应会同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单位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建立】跟踪审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
【。1.在申《请人家庭人口—。变动等情《况下:市房产管《理局视实际情—况可以对申请—。人家庭住《房进行?调换并重新》签订:配租协议
!。。 ,
2.对》不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给予2年腾退住【房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维持其《原租金标准不变2】年过渡?期满后如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市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可继续承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不,变过渡期满后如【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年市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有能—力自行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应腾》退住:房对拒不腾退的【按照届时市场—租,金标准续租或由【市房产?管理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二十二条 租!赁管理? ,
(一)!货币补贴《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不得:将,享受货币补贴—租赁的?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停止—发放货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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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物配租》申请:。人家庭须按配租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租?金、合理使》用房屋申《请人家庭不得拆改房!屋结构或将廉租【住,房转让、《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房屋用途对违】。反此规定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房租:或,无正当理由住房【空置6?个月的市房产—管理局应《将该住房收回—并追收未交》纳的房?租
【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虚报【、瞒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并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实物—配,租期间?的房租
! , 第二十四》条 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廉租住房保障】程序: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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