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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阳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保障?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第162号!)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廉租:住房的?保障和管理
【 ,
第三》条, 市建设局》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主管部门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本市市?区廉租住房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申》请的受理工作—区建设局、民—政局:。负责市区廉租住【房申请的核》查等具体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等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揭阳市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07]8—5,号)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市市区廉租】住房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市区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
新建的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
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建设廉—租住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按廉租住】房政策?给予优惠《
第》五条 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
!
?本办法?。。所称货币补贴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
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为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第二章 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
第六条— 建立?揭阳市市区廉租【住房资金专户—其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市、区(榕城!。区、:东山区、试验区【),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资《金;
【 (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
(】四)上?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
? 《 , (五)社会捐赠】的资金;
】 (六)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七条 《市区廉租《住房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廉【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
(二)—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
!
(三)社会】捐赠的住房;
!
《
(四?)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公有住房》;
【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九【条 新建廉租住房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新建》廉租住房为》普通装修标准—为通:。水通电、《有厨房和卫生间配套!
第?十,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实行保障型物】。业管理
《
,第十一?条 市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
》
单位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测—算,市场:平均租金《报市物价局核—准
第三章 【保障标准《及条件
》
第十二条 市区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
》。
?
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对保障】面积标准定期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申《请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
【
(—二)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人均低于!或等于8平方—米; 》
》
(《三)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满3年其】他成员?户口迁入须满1年】;
【
(—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孤、老、病、【残,、革命伤《残军人、烈属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租
】
市人民政【府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对市区廉租住】房申请条件》适时进行调整
】。
第四章 》申请和审核
第!十四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揭阳市《市区廉租住房申请表!;
】 (二?)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
—(三)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
》 (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验原件?);
】 (五)军烈【属证或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验原—件)
第十五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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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应当: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
》
(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
(三!)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
—(四)?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
?
, :(五)市房》产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是【否拥有商品房—的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
(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由区建设局【在6个工作日—内交由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家:庭, 区《建,设,局予以轮候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者公示!异议成?。立的区建设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或其他居民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房产—管理局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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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市房产《管理局?应会同市民政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和建房用地等状!。况进行调查审核审】核,方式:包括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市房产管理局根!据资金状况》确定货币补贴—家庭的入围比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通过摇号方》式排序并根据摇号】。结果向入选家庭发放!。通知书
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房源状况确!定实物配《租家庭?的配租比例》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家庭《并根:据摇号结果》向入选家庭发放通知!书
第十八条【 ,收到货?币补贴通知书—的,申请人家庭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建设?局签章确认区—建设局?按月将申请》人家庭?的货币补贴存入【。申,请人的银《。行账:号
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书的申请人—家庭由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市,房产管理局看—房、选房;选房后由!其,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凭该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市:房产管理局签—订实物配租合—同,凭身份证和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市,房产:管理局?。按月收取租金
第!十九条 市房产管理!局在全部配租合同】和协议签订后编制】汇总表报市建—设局备案并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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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管理 《
第二十条 市】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调整和退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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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货币《补贴
》 ,
:1.享受货币补【。贴的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租房《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30日内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申报《。变化情况;》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按年度申报》经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核实】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审核:并提出调整意见市房!产管理?。。局复核审批对需调整!月货币?。补贴额的自复核同】意次月起调整月货】币补贴额对不再【符合:发放货?币补贴条件的自不】再符合货币补贴条】件之日起《次月停止向》该家庭发放货币【补贴
—
《2.:区,建设局、民政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对:享受:货币补贴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及租房!情况进行抽查或【定期检?查发现不如实—或不:。及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租房?情况骗取货币补【贴的应立《即停止对其发—放货币补贴并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 ? :
—(二)实物配—租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基!。本情况变化时或【不再享受《低保或优《抚待遇的须每年【。。到区建设局或物业管!理单位申报变化【情况区建设局—应会同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单》位,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建立】跟踪审?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
1.在申请—人家庭人口》变动等情况下市房产!管理局视实际情况】。可以对申请人家庭】住房:进行调换并》重新签订配租协议 !
【2.对不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给予2年腾退【住房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维【持其原租金标准不】变2:年过渡期满后如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市》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可继—续,承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不变过渡—期满:后如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年市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有能力】自行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应腾退】住,房对拒不腾》。。。退的按照届》时市:场租金标准》续租或由市房产管理!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租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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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补贴:享受货?币补:贴的家庭不得将享】受货币补贴租赁的住!房转借、转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停,止发放?货币补贴 【
(二)!实物:配租申请人家—庭须按配租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租金—、合理使用房屋申】请,人家:庭不得拆《改房屋结构或将廉租!住房转让、转租、】转借他?。人或:改变房屋用途对【违反此规定或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房租:。或无正当理由—住房:空置6个月的—市房:产管理局应》将该:住房收回并追收未交!纳的房租 —
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虚报、瞒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并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货币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实—。。物配租期间的房租】
— 第二十》四条 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廉租住?房保:障程序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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