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防雷、接地
8.4.2 利用结构主筋、钢柱和基础钢筋等做防雷接地装置的组成部分,有利于楼板、地面形成一个电位面,人和设备在同一个电位面上,比较安全。
8.4.3 依据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的间距要求。
8.4.4 原料堆场、成品仓库内的能引起火灾的可燃物质主要为固体状可燃物和可燃纤维。
8.4.5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相关条文。
8.4 防雷、接地
8.4.2 利用结构主筋、钢柱和基础钢筋等做防雷接地装置的组成部分,有利于楼板、地面形成一个电位面,人和设备在同一个电位面上,比较安全。
8.4.3 依据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的间距要求。
8.4.4 原料堆场、成品仓库内的能引起火灾的可燃物质主要为固体状可燃物和可燃纤维。
8.4.5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相关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