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39-2015 建标库

3.5  节能降耗

3.5.1  纤维素工厂设计中应采取生产用水逆段使用,后段用过的工艺水宜用于前段工序。

3.5.2  浆粕生产过程中,不论是竹浆粕和木浆粕工艺的黑浓缩液燃烧和蒸发浓缩,还是棉浆粕的蒸煮气释放,都将产生大量的热量。回收利用这部分余热,对于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都是非常重要的。

3.5.3  本措施能有效节约动力、管材费用。

3.5.6  据某工厂实际测算,50000t/a棉浆粕生产线每天通过回收大放气带出的棉短绒约有500kg。

3.5.7  蒸煮黑液所含的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cr和生化需氧量BOD5)占企业污染排放总量的90%以上,从清洁生产角度出发,蒸煮原料预浸和液比调节采用洗浆工序来的稀黑液,节省用水量和化学品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3.5.8  根据目前的生产工艺,每生产1000kg木浆粕或竹浆粕,约有1000kg左右的植物纤维原料和400kg左右的碱类溶解于蒸煮液中。黑液中的固形物包括有机物木素、半纤维素和纤维素的降解物以及有机酸等,这是产生热值的主要能源,可通过燃烧产生热能发电;无机物包括游离氢氧化钠、硫化钠、碳酸钠以及有机化物的钠盐等,这些是需要回收利用的化工原料,可通过下游苛化工序再回收,实现循环利用。

3.5.14  为节约用水,提高回用水利用率,全厂应配套循环水冷却站,将生产中换热装置的水循环冷却后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