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39-2015 建标库

6.3  碱回收

6.3.1  木浆粕和竹浆粕工厂应设置碱回收设施。

6.3.2  碱回收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碱回收工艺应采用燃烧法;

    2  应采用除臭式碱回收炉工艺;

    3  进入碱回收炉的黑液浓度宜达到70%;

    4  竹浆黑液蒸发前应进行氧化预处理;

    5  黑液蒸发宜采用结晶蒸发工艺;

    6  黑液多效蒸发流程宜采用混流方式;

    7  竹浆黑液蒸发系统应设置钝化装置;

    8  多效蒸发效数的选择,应根据黑液特点、能源价格、设备投资、生产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

    9  在停机时回收系统中应设置黑液的排放设施;

    10  蒸发工段宜设高压泵水洗、碱洗等设施;

    11  苛化工序应采用连续苛化工艺;

    12  苛化后的白泥应进行白泥洗涤和石灰回收;

    13  碱回收车间产生的白泥处理方法应根据原料种类、环保要求、燃料供应及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14  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00t/a及以上的工厂,宜采用回转炉工艺回收石灰;年生产能力低于100000t/a的工厂,宜采用流化床工艺回收石灰;

    15  碱回收炉给水泵必须设置备用泵,并应设置双动力源;

    16  应设置停机时回收系统中黑液的处理设施。

6.3.3  碱回收设备选型、配置及材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黑液蒸发站宜选用多效板式降膜蒸发器组;

    2  蒸发器组中应设置一台板式降膜蒸发器作为增浓效;

    3  燃烧工段应设置芒硝碱灰黑液混合器及补充芒硝系统;

    4  碱回收炉宜选用次高压单汽包低臭型碱回收炉;

    5  苛化应选用连续苛化器;

    6  绿液澄清宜选用绿液过滤机;

    7  白液澄清宜选用压力过滤机,白泥洗涤可选用真空过滤机、预挂式过滤机或压力过滤机等;

    8  石灰窑宜采用节能型回转短窑,并设置补充石灰石系统及出料粉碎机;

    9  白泥输送应采用隔膜泵;

    10  浓黑液输送泵应采用双相不锈钢等材质;

    11  与黑液蒸发浓缩产生的二次蒸汽或其冷凝水接触的设备,应采用316L不锈钢等材质;

    12  与稀黑液接触的设备可采用304不锈钢等材质;

    13  与白液接触的设备应采用304不锈钢等材质;

    14  与绿液接触的设备应采用316L不锈钢等材质。